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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乐见更多“不用写论文”的博士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下文简称《基本要求》),首次明确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和程序,提出实践成果的形式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等。
将于明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申请学位”。相较以往博士生只能通过论文申请学位,新规则开辟了“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新渠道,这无疑是一大突破和创新。
时下,社会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突出。专业型博士学位制度的建立,正是为了培养一批研究并解决现实问题的高层次技术人才,从而以创新赋能行业产业实践,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我国设立专业型博士学位已有多年。推广专业型博士学位,重要的是要建立与之相符的培养和考核制度,聚焦于实践与应用。如果专业型博士还是只依靠论文申请学位,培养模式与学术型博士区分度不大,培养效果就会打上折扣。
因此,作为我国博士专业学位的主要类型,工程类博士专业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和程序得以明确,对于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意义重大。未来,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博士生会逐步增加,推动实践成果在整个科研评价体系中获得更加合理的地位。
当然,申请博士学位不再“唯论文”,并不意味着降低标准,制造“水博”。《基本要求》强调,实践成果应面向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围绕实际工程问题,与重大工程关键技术突破、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对于申请者来说,“重大”和“关键”两个形容词的分量不言而喻。
既不僵化地设“条条框框”,又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对于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上述《基本要求》强调“同行评价”,以重大装备为例,需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审,并获得实际应用效果。这些具体标准规范,兼顾了评审的权威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更好评价应用型人才的创新能力。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探索建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分类发展、融通创新机制”。随着专业学位在整个博士生教育中比重的增加,必须严格评价和把关,加强专业型博士的社会认可度。
在大众的习惯认知里,博士就业的主流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但建设创新型国家,博士培养要更多地面向社会、面向产业。近年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博士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从学术部门逐渐向企业移动,国内一些高科技企业也在大力招徕博士。在广阔的产业创新天地中,博士大有可为。
从更高的站位去看,建设创新型社会,既需要理论创新人才,也需要实践创新人才。作为国民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研究生教育要加强创新能力培养,以实践出真知,积极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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