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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图说话 | 我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解读之(一):整体情况
【中国绿发会讯】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我国自1956年在广东省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多年努力,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九千多个,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各省级人民政府报送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已通过部门联合审查,于10月15日至10月22日进行了整合优化调整情况公示。
封面配图(来源:ZYP)
一、我国自然保护地概念及主要类型
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地的目的是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服务社会,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三大类。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政策要求
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
整合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优先整合设立国家公园,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整合,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
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制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办法,明确整合归并规则,严格报批程序。对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打破因行政区划、资源分类造成的条块割裂局面,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合理确定归并后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被归并的自然保护地名称和机构不再保留,解决保护管理分割、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问题,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
文件要求到2025年,健全国家公园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另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联合印发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 年)》(林规发〔2022〕20号),对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进行了专门规划,该规划提出我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将于2025年完成。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工作进程
2020年以来,为稳妥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范围不清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会同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协同推进。
2024年7月,形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入报请国务院审批准备工作。
2024年10月1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就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我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公示结果解读
根据本次公示材料《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附件1),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涉及全国9240处自然保护地,落界面积 20131.98万公顷,去除重叠净占地面积 18201.98 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694 处,面积 14914.99 万公顷;风景名胜区 1058 处,面积 1965.27万公顷;地质公园 558 处,面积 794.34 万公顷;森林公园 3065 处,面积 1907.93 万公顷;湿地公园 1666 处,面积 414.55 万公顷;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79 处,面积 93.30 万公顷;沙漠(石漠)公园 120 处,面积 41.60 万公顷。
从数量上来看,森林公园最多,自然保护区次之,湿地公园排第三,具体见图1。从自然保护地类型及其面积占比上来看,自然保护区占74.09%,其次是风景风景名胜区(9.76%),排第三位的是森林公园(9.48%),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的面积占比皆在5%以下,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和沙漠公园的面积占比不足1%。整合优化调整前全国自然保护地类型及其面积占比见图2。
图1 整合优化调整前全国自然保护地类型及其数量
图2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前类型及其面积百分比
整合优化后,全国共有自然保护地 6736 处,总面积 18523.61 万公顷,比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落界面积减少了1608.37万公顷,但比整合优化前净占地面积增加了321.63万公顷。其中,国家公园 5 处,面积 2322.54 万公顷;原国家公园试点区 5 处,面积 532.84 万公顷;自然保护区由原来的2694处调整为1527 处,减少了1167处,面积由14914.99万公顷调减为 12030.13万公顷;风景名胜区由1058处减少为 883 处,面积从1965.27万公顷调整为 1374.20 万公顷;森林公园从3065处调减到 2395处,面积由1907.93 万公顷调减为 1409.39 万公顷;地质公园由558处调整为 312 处,面积由794.34 万公顷调减到 261.41 万公顷;湿地公园由1666处调整为1443 处,面积由414.55 万公顷调增到 481.44 万公顷;海洋公园由79处调整为 60 处,面积由93.30万公顷调减到 75.97万公顷;沙漠(石漠)公园从120处减少至 106 处,面积由41.60万公顷调减为 35.69 万公顷。整体上来看,整合优化调整之后增加了5处国家公园和5处原国家公园试点区,其他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皆有所减少,同时,除湿地公园、国家公园(国家公园试点区)之外的自然保护地类型面积皆有调减。具体见图3、图4。
图3 整合优化调整后全国自然保护地类型及其数量
图4 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后类型及其面积百分比
根据《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附件1),整合优化依据规则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部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开发区、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 1404.03 万公顷,将 1725.66 万公顷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等生态空间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总之,经过此次整合优化调整,我国自然保护地的组成结构会发生一定变化,具体表现在:新增了国家公园,且其面积占比达到了15.41%;高保护级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从74.09%提升到了80.35%;风景名胜区面积占比从9.76%调减至7.42%,各类自然公园面积占比从之前的16.15%调减为12.22%。
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6/26/content_5403497.htm
2.王硕,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即将出炉,人民政协网
https://www.rmzxb.com.cn/c/2024-07-23/3581925.shtml
3.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s://mp.weixin.qq.com/s/hXq8nhYjF2paqZKGNBxmRA
文/ZYP
审/蓝天
排版/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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