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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法院|“家事和合”守护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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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打造“家事和合”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家事审判创新发展。先后获得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和省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家事和合”党建品牌logo由一家三口、天平和党徽组成,党徽环绕而上,天平像一座房子,化身成为庇护父母和孩子的港湾,遮风挡雨,突出司法机关依法裁判背后的人文关怀。天平的两端是“法”和“情”两个字,分别象征着公平正义和人情温暖,也表明家事审判工作中,写判决书容易,但调和矛盾、愈合亲情很难,一桩桩家事纠纷背后,往往深藏着情与理的纠缠,讲清“道理”解心结,顾及“情理”修品德,遵循“法理”守底线,游刃有余地将“法”的理性与“情”的感性完美融合起来,共同守护万家灯火。
激活“微细胞”
坚持党的领导第一方向、第一标准、第一要务,在笃信笃行中履职尽责,让“坚持党的领导”为家事审判定向领航。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要求,广泛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认领微心愿、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锤炼党性,凝心聚力。成立川口法庭党小组,激活基层党组织“微细胞”,发挥法庭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党的建设与审判事业相融互促、同频共振。
不定期召开党组小组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重要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带头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小案不小办”,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小视角展示大情怀,始终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作为家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2024年家事法庭党小组荣获“优秀党小组”称号。
调解“千家结”
党建品牌作为引领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旗帜,有效促进了家事法庭调解工作的深度与温度。通过打造“家事和合”党建品牌,强化了党员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家事调解全过程。
民和县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家事法庭实际,选任4名精通婚姻家事审判业务、社会经验丰富、擅长沟通调解的法官,组建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工作团队。“家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化审判团队,结合县情和民族风俗习惯,认真总结家事审判规律,梳理家事审判特点,采取“询问+调解”的调解模式,注重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社会各界的力量结合在一起,积极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参与法庭调解,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家和。
面对当事人是孤寡老人、残疾人及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仅靠调解员坐班式调解的调解方式难以满足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本着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初衷,家事法庭大力推行“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释法”为主要模式的办案新机制,公正、高效地解决当事人的纠纷。
同时,家事法庭创新工作机制,对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十率”指标和“六升四降”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主动做到“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积极化解纠纷,探索出以“一堵、二调、三兑现、四结案”的“一、二、三、四”工作法。家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为社会减压、法院减负、家庭疗伤”的目标。
近年来,家事法庭共受理家事案件1580余件,其中调解、撤诉1450余件,调撤率达92%;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1.4%,履行标的高达800余万元,家事案件一直保持着调撤率高、息诉服判率高、自动履行率高、调解和好率高、判决率低、上诉案率低、发改率低的“四高三低”的态势。
案件“三必访”
家事法庭将“家事和合”党建品牌中的服务精神融入审判实践,使家事审判更加人性化、专业化。家事法庭建成了心理疏导室、亲子活动室、夕阳关爱室、母婴哺乳室、反家暴接待室等各具特色的“客厅家庭式”调解室,为当事人打造了一个温馨和睦、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宽松环境。
2021年,家事法庭打造了县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点,将原来的反家暴接待室、夕阳红关爱室等升级改造为心理测评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等“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配备心理健康咨询师,提供心理疏导服务,把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方法融入家事案件审判中,以柔性诉讼传递司法温暖,确保各类家事纠纷案件在一个平静缓和的氛围中得到化解。
同时,家事法庭优化便民服务,提升司法效率,进一步强化立案工作,对在外地务工,不方便到法庭提交诉状和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调解案件,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网上办理,群众线上提交诉讼材料、查询案件进展、参与庭审活动,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
法官在调解案件结束后坚持多走一步,耐心联系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推诿拖延,拒不履行的,通过相关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家事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探索设置感情冷静期、家庭财产申报、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等制度,建立健全家事案件“三必访”帮扶机制,对涉婚姻家庭的案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跟踪回访,联合司法行政、妇联、民政和村委会等,开展判后帮扶,救助、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后续工作,进一步促进家庭和谐。
今后,民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承和发扬“马背法庭”精神,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选优配强家事审判团队力量,不断夯实硬件设施基础,健全奖励表彰机制,持续创新改革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新要求新期待,聚法治微光,护万家灯火,努力开拓品牌创建新局面,为党旗增辉,为天平添彩!
供稿:青海法治报
原标题:《“媒眼”看法院|“家事和合”守护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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