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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打扰司机,上海市政协委员建议专门立法保护公交从业人员
澎湃新闻记者 何颖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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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设立专门的法律保护公交从业人员?
2019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合国儿童基金香港委员会主席陈晴递交了《关于完善公交车安全措施和普及安全知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陈晴在《建议》中指出,目前国内还未有一部专门法律来保护公交车的从业人员,使得一些抢夺方向盘和损害公交车驾驶员人身安全的案例,如果没有产生严重后果,往往只是刑拘数日加上罚款就释放了,达不到威慑社会的作用。
她举例,在香港《公共巴士服务规例》明确规定——在行车过程中和司机谈话等分散司机注意力的行为都可能违法。乘客对司机说话、骂司机、打司机都不行,如有违反可能会被判处3000港币罚款,以及监禁 6 个月。而美国新泽西州的法律对公交司机人身安全保护亦有规定,“根据新泽西州法律规定,如胆敢袭击司机,将以 7000 美元罚款并处以 5 年监禁”。
该提案建议,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及指引,保护司机和乘客的安全。
在公交车安全设备方面,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包括可以将司机与乘客隔离的驾驶室、监控以及实时通话系统等设备,方便司机在遇到包括有人攻击的各种情况下,及时与汽车调动以及交警联系。此外,提高司机的冲突应对培训,改善公交车通报系统,及时快速给乘客通报信息,加强公民素养与安全公共秩序行为意识。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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