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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原实控人未履行金额超1200万元,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和晶科技原实际控制人陈柏林,因未履行金额超千万人民币,被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10月1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一则悬赏公告显示,上海二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志辉与被执行人陈柏林仲裁裁决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柏林不履行(2018)沪仲案字第2340号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尚未履行金额人民币1222.26万元。经申请执行人于志辉申请,依据相关规定,上海二中院发布悬赏公告。被执行人为陈柏林,男,57岁;悬赏期限显示为1年,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3日。若该案在2025年10月13日前执行完毕结案的,悬赏公告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悬赏金额方面,凡知晓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向上海二中院提供有效线索(不含上海二中院已掌握的线索)并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悬赏金:一是根据财产线索全部或部分执行的,按照因提供线索而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给予悬赏金;二是根据财产线索查证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按照抵债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对于符合领取悬赏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上海二中院在收到执行案款或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根据悬赏公告中披露的信息与上市公司年报、上海二中院披露的执行裁定书对比发现,该案所涉及的被执行人陈柏林,系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晶科技”,300279)原实际控制人。
官网资料显示,和晶科技于1998年在无锡新区成立,2011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18年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后,公司在战略、资本、管理等多方面获得发展。和晶科技是一家业务聚焦智慧生活领域的综合性科技企业。公司以家庭为中心聚焦于“智慧生活”,提供智能硬件、平台运营、内容服务等产品和服务。
据和晶科技此前2017年披露的年报信息,陈柏林,男,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陈柏林于1998年创办和晶科技,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间担任西藏乐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芜湖和盈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芜湖和泰汽车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和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前海众创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此前2019年11月2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于作出(2018)沪仲案字第2340号仲裁裁决,明确陈柏林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于志辉支付款项15254896.10元及保底收益、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并承担仲裁费用。裁决生效后,因陈柏林未履行还款义务,权利人于志辉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二中院于2019年11月20日以(2019)沪02执1200号立案执行。
和晶科技2024年半年报显示,目前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05%;陈柏林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17%。
另据和晶科技2024年半年报,荆州慧和与陈柏林于2023年3月26日续签《陈柏林与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陈柏林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44856287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荆州慧和行使,委托期限为自《股份表决权委托》签订之日(含当日)起3年,即2023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表决权委托期间,陈柏林将在涉及上市公司的任何事项方面均与荆州慧和保持一致行动。
和晶科技2024年半年报显示,该报告期内,和晶科技实现营收10.67亿元,同比增加14.48%;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166.89万元,同比增加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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