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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动漫形象印制电商产品 长宁商事调解为知识产权撑起“保护伞”
近日,上海长宁区尚宁法律调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尚宁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本案调解员把握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有效阻止侵权动漫产品的流通,保护了著作权人的智力劳动成果,也维护了动漫形象应有的商业和品牌价值。
案情简介
原告是一位设计师,曾创作一组憨态可掬、特点鲜明的动漫形象,并且已进行版权注册。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将这组动漫形象印制在茶杯上,在某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原告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长宁法院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尚宁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
尚宁调解中心调解员首先对案件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包括起诉状、版权归属证明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等。
随后,调解员分别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在证据验证和阐述相关法律规定的过程中,被告意识到自己的侵权责任,调解员劝说被告从节约争议解决成本的角度尽量通过调解了结此案。被告同意赔偿损失,但是双方的赔偿金额差距较大。调解员联系电商平台查阅被告销售数据,与原告再次沟通,使其根据被告销售实际情况降低诉求金额。虽然双方差距在逐渐缩小,但一时依然难以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调解员还通过引用类似的判决案例,明晰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和解。
调解结果
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以2万元的赔偿金额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表示,虽然付出了一定的赔偿费用,但此次案件迅速解决,也未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心理负担,也避免了更多的负面影响。原告考虑到诉讼成本和时间等因素,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也对调解员的专业精神表示赞赏。
案例点评
该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侵权产品的流通反映了当前电商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有待加强的现状。调解员的积极主动和专业素养是使案件顺利解决的关键因素,强调了证据在案件处理调解中的重要性,通过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适时提出合理建议,最终促成纠纷高效快捷化解,有力保护了互联网交易环境下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此类纠纷在互联网经济中愈发常见,妥善处理此类案件不仅有助于提升电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也是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保护智力成果和促进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来 源 | 促进法治科
编 辑|长宁法宣
校 核|宋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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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擅用动漫形象印制电商产品 长宁商事调解为知识产权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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