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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户口迁移后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
9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十条”),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新十条”明确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市、区)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
湖南株洲俯瞰。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支持团购新建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类购房优惠活动。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园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开展集体团购商品住房活动。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团购网签价格下浮幅度控制在申报价格的20%以内。对一次性团购100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加快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收购适量的存量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购买新建商住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品房且作为居民自住使用的业主,其子女可享受与该地区住宅同等的入学待遇,其中符合“一户一表”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由市水务集团、国网株洲供电分公司、城市燃气公司抄表到户后,居民用户可持不动产权证等证件申请,享受与该地区住宅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加大“白名单”融资落实力度。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5+5”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做到“应进必进”,金融机构应当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通过新增贷款、存量贷款展期或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做到“应贷必贷”。对存在瑕疵的房地产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主办银行及相关单位,逐条梳理修复,力争达到“白名单”条件。对“白名单”项目的融资申请,各金融机构应当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快速受理、审批、放款。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办理户口迁移后,按相关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进城购房办理户口迁移后再生育的小孩,可按政策规定同等享受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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