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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公积金最高可贷90万元
9月30日,据微信公众号“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最新惠民政策,切实助力缴存职工圆“安居梦”。
在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方面,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对缴存职工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提高租房提取金额上限方面,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年提取金额上限在每年1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2400元,即每户每年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16800元。
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孩及三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
扩大购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方面,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增加购房提取频次方面,将购房提取频次由原来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此外,新政还提及扩大加装(更新)电梯改造提取范围,既有多层自住住宅加装(更新)电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仍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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