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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雪地靴“傍名牌”?“法院+海关”高效解纷!
“那四千多双雪地靴上的侵权标识已经全部去除并销毁,双方检查确认没问题之后,去除侵权标识的雪地靴已全部退还给了盈某公司。”
9月19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徐智媛再次打电话给南沙海关,从南沙海关法制科副科长胡立口中得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不久,在海关的扣押仓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
得知案结事了,徐智媛舒心一笑。事情还要从海关的一次常规检查说起。
今年4月,南沙海关如往常一般对申报出口的货物进行检查。当看到盈某公司委托报关公司申报出口到澳大利亚的一批货物时,工作人员察觉到了异样。
货物中有雪地靴4770双,均使用了美国企业德某公司的权利商标。经权利人确认,上述雪地靴均为侵权货物。南沙海关依法扣押了这些雪地靴并立案调查。
“目前,海关已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之后会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而对于你们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由法院和海关共同组织调解。”面对这起典型的进出口侵权纠纷,了解到案涉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胡立建议将案件导入南沙自贸区法院驻口岸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进行调解。
调处中心由南沙法院联合南沙海关成立于2019年,旨在对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实现司法提前介入,从而做到提前预防、诉前化解纠纷,提升解纷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调解结果和诉讼的判决结果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吗?万一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我们还是要去法院起诉吗?”由于此前没有尝试过以类似的方式解决纠纷,德某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出一丝担忧。
“由调处中心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与诉讼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比于诉讼,调解加司法确认在程序上更加简单、灵活。”面对申请人的担忧,徐智媛解释道。
为打消顾虑,徐智媛又进一步说明,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表示申请司法确认无需缴纳诉讼费。
“这些雪地靴我们拆除标识后能拿回去吗?”盈某公司同样有不少诉求和疑问。
“关于案涉雪地靴,基于绿色环保的原则,在海关接受撤回扣押申请之后,你们需要在权利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保存仓库内移除涉案产品上的全部案涉标识,对于无法移除的,比如包装材料等,也要现场销毁。这样,这些雪地靴你们就可以拿走了。”胡立解答说。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徐智媛作为调处中心指导调解的法官与作为调处中心调解员的胡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减少分歧,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初步和解协议。
7月31日,徐智媛在南沙法院和谐南沙多元解纷中心远程调解室组织海关调解员、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四地远程在线调解,德某公司、盈某公司最终达成了正式的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南沙法院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民事裁定书。
近年来,南沙法院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联合南沙海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八家单位共同建立知识产权“1+8”全链条保护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精准联动,在多元解纷、调查取证、联合查处等方面相互配合。
原标题:《出口雪地靴“傍名牌”?“法院+海关”高效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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