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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蔬菜打农药“乐果”后出售,法院这样判!

2024-09-29 18: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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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

2022年,被告人王某为给蔬菜杀虫,在其菜地里种植的花椰菜上喷洒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乐果”,并将该批花椰菜运送到菜市场出售。经有关检验中心检测,该批次花椰菜里含有“乐果”,不符合GB2736-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告人王某也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使用禁用农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食品罪。案发后,王某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王某某犯罪情节较轻,可对其适用缓刑。为维护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国家对于食品生产和销售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哪些物质可以用于食品生产,哪些物质是禁止使用的。本案中,王某明知“乐果”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却仍然喷洒在花椰菜上并出售,严重违反了国家卫生管理法规,也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作为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必须时刻牢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注意查看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避免购买到不合格或有毒有害的食品。

1. 基本处罚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加重处罚的情形

危害健康加重处罚:当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导致轻伤、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后果时,处罚将升级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他严重情节包括生产、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如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或涉及特殊食品(如婴幼儿食品)等。

3. 特别严重情节的处罚

死刑适用条件:若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导致人员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如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等),将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财产刑的严厉性:在此情况下,除主刑外,还将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以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

原标题:《给蔬菜打农药“乐果”后出售,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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