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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捡到金手镯称发现“掉色”随手扔掉,被判赔1.6万元
九江市湖口县法院公布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件:陈某某捡到郭某某遗失的金手镯,其称发现掉色后扔掉了。法院判决陈某某返回金手镯,如返回不能,应赔偿1.6万余元。
澎湃新闻记者:高亮 编辑:唐燕丽 素材来源:湖口法院 视觉中国
责任编辑:周琦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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