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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村(居)民自治篇之想当村干部需要哪些条件

2024-09-14 20: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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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近年来,不少有理想、有能力的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干部的选举中。40岁的田某,在外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多年,也想回到自己的户籍地参选村干部,为家乡的发展贡献力量。他符合参选村干部的条件吗?

法律分析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年满18周岁的村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外,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前,下列人员经登记后,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本案中,田某虽然在外务工,但他符合参加选举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村,享有政治权利)。他进行选民登记后便可参加选举,一旦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便可参加竞选。

原标题:《【以案释法】村(居)民自治篇之想当村干部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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