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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案例】你买的月饼是不是“假”的

2024-09-12 18: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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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湛法宣 湛河法院

举头望明月

低头吃月饼

中秋佳节将至

大家买月饼了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月饼种类繁多

一些口碑好的品牌月饼

备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某些商贩

却以低廉的价格知假售假

2023年8月,陈某通过微信在罗某处购买了20余万假冒香港美心和广州酒家品牌的月饼,随后以低于市场价50—100元的价格在朋友圈销售,案发时,陈某已销售17余万。

该案由公诉机关诉至湛河区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陈某伙同他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判决被告人罗某、陈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选择官方店铺购买,并详细阅读商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商标等重要事项,不贪图便宜,谨慎选择不合常理的低价商品,保持冷静的头脑,切勿冲动消费。消费后应注意保留发票、付款凭证、交易凭证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湛河区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室制作

供稿:史静怡

原标题:《【普法案例】你买的月饼是不是“假”的》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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