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一)

2024-09-11 17: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多选)《公务员法》是关于公务员 的法律。

A. 义务

B. 权利

C. 权力

D. 管理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单选)下列人员属于公务员的是 。

A.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B.消协工作人员

C.九三学社机关工作人员

D.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答案:C

解析:根据《公务员范围规定》第十二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七)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3. (多选)下列人员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A.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C. 被开除公职的

D.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4. (单选)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公务员应该履行的义务 ?

A.保守国家秘密

B.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C.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D.政治中立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多选)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 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

A. 思想政治

B. 履行职责

C. 作风表现

D. 遵纪守法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6.(单选)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 身份,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自然免除,自作出辞退决定之日的 起停发工资。

A. 干部;当月

B. 公务员;当月

C. 干部;次月

D. 公务员;次月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第十三条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自然免除,自作出辞退决定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7.(判断)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答案:正确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8.(判断)公务员奖励应当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注重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

答案:正确

解析:《公务员奖励规定》第十五条:公务员奖励应当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注重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

9.(判断)公务员同时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者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答案:正确

解析: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第三十条:公务员同时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者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10.(判断)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可重复给予处分。

答案:错误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原标题:《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一)》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