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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三部门拟允许京津沪等九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澎湃财讯
2024-09-09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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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医疗健康领域持续深化改革,医疗、医药领域也继续扩大开放。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9月8日对外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中医类除外,也不包括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公告,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其中特别提出将允许在沈阳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以中外共同捐资方式,按相关规定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徐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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