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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马儿”注意!本月起,这些行为要处罚!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自6月1日实施以来
前三个月以宣传劝导为主
加强释法说理,突出教育纠正
从9月1日起
开始依法对
“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
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公安局积极宣传、劝导、教育纠正,效果显著。但仍有一小部分骑行人员,无视个人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部分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出行。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蜀州北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手持拨打电话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蜀州北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永康东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手持拨打电话、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9月3日
违法地点:南河东路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法律链接: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按道行驶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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