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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身亡,200万保险金遭拒赔,究竟为何?

2024-09-02 16: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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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购买保险已成为人们规避风险、降低损失的重要方式。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保险公司都会理赔。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起因醉酒驾驶导致保险拒赔的案例。

案件情况

2019 年 5 月,案外人林某杰在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投保人寿保险合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其父亲林某超。其中主险两全保险包含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限额为 200 万元。

然而,2023 年 8 月的一天,悲剧发生了。林某杰驾驶摩托车沿栖霞市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前方顺向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林某杰当场死亡。栖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林某杰醉酒驾驶,且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准驾车型不符。

随后,林某超将人寿保险公司诉至栖霞法院,要求支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200 万元。

【以案释法】醉酒驾驶致保险拒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林某杰因醉酒驾驶死亡,被告公司能否以免责条款拒绝理赔?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林某杰系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与重型货车撞击后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鉴定报告证实了醉酒事实,双方对此无异议。

投保人林某杰在投保时已按照保险公司提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且在回访中对保险条款、免责条款等表示知晓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处采取标注灰色底色,“酒后驾驶机动车” 字样作加黑处理,已履行了提示义务。同时,醉酒驾驶作为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形,保险公司将其作为免责条款,仅需作出提示即可。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以案释法】醉酒驾驶致保险拒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案外说法

人寿保险合同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不同险种,承保范围不同。本案中,投保人林某杰驾车意外身亡,不能以人寿保险合同为案由立案。而且,因投保人系醉酒驾驶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论何种险种均无法获得赔偿。

【以案释法】醉酒驾驶致保险拒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李迈律师提醒大家,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审核保险合同,尤其是免责条款、按比例赔偿条款等重要内容。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多向工作人员询问,网上投保要及时拨打客服电话,以免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分歧,导致自身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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