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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房地产,总有意外收获︱伦敦见闻录
1st
我比较无聊,去一个城市,总喜欢看房子。前几天在伦敦,最先看的是狄更斯的房子。
就是那个写《雾都孤儿》的狄更斯。总以为名人故居,应该是带花园的独栋,结果狄更斯住的是城市联排,淹没在一长溜的沿街建筑中。虽说是博物馆,但门面简朴极了,你从街上走过,很容易把它给漏掉。
伦敦的城市化来得太早。在狄更斯的有生之年,伦敦的面积扩大了一倍,街道上已经有路灯,甚至还建造了世界上第一条地铁线。城市化就是要把市中心变得越来越拥挤。狄更斯故居是联排而不是独栋,是不是可以说明伦敦的早熟?
《雾都孤儿》就是在这幢房子里写的。狄更斯生活在英国的巅峰时刻,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下的疆域几乎横跨整个地球,是为「日不落帝国」,据说当时大英帝国的经济占全球的70%。但是,狄更斯的小说似乎满满都是负能量:昏暗的街道,绝望的贫民窟,罪恶的商人,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烟雾……大概是这个原因,革命导师马克思对狄更斯的评价很高。
一样的道理,现在,我们生活在中国的巅峰时刻,那些满满都是负能量的文章,点击量也很高。
故居里悬挂着好几幅狄更斯的肖像画。特别是起居室里的那张,狄更斯像是个花花公子:一个春风得意的年轻人,头发飞舞,穿着时尚——跟他小说中那些穷困潦倒的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狄更斯写下《雾都孤儿》的那张书桌狄更斯原本住在伦敦一家客栈狭小的房间里。由于写了一本畅销书《匹克威克外传》,猛赚了一笔钱,他才得以搬到这幢四层楼的大房子里。
和很多作家不同,狄更斯是一位精明的商人。像今天的名人一样,他还允许用他的名字做商业宣传,以此来赚取外快,也喜欢和女演员同居鬼混。
我没那么喜欢狄更斯,但是喜欢他所处的那个伦敦:一个城市竟然那么早就可以拥抱现代意义的城市化与商业化。
或许正因为如此,狄更斯,这位经济罪犯的儿子,鞋油厂的学徒,在这座早熟的「一线城市」里,迅速拥有了自己的远大前程。
狄更斯小说的文学价值甚至逊于其文献价值,那些小说使我们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了如指掌,「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历史学家和记者可以与其媲美」。
▲伦敦市中心的狄更斯故居2nd
在狄更斯故居门口打了一辆车,跟出租车司机说去 Keats House ,他迅速领会,并拒绝我递给他的手机地图。
Keats House 就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约翰·济慈的故居。我很想知道,是不是伦敦的出租车司机基本上都知道这位诗人的大名?这也没什么好奇怪,或许上海的出租车司机也都知道张爱玲,成都的出租车司机也都知道杜甫吧。
济慈比狄更斯大17岁,但是不到26岁就病死了。在当时,济慈故居应该算是在伦敦的远郊,所以是独栋,花园也很大,年轻的诗人在这里住了18个月,遇见了一生的恋人,写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诗篇。
当时,穷困的济慈是租在这里的,然后爱上了房东的女儿范妮,然后发现自己得了肺结核——当时的不治之症。为了避免传染,他每天坐在窗前,看着范妮在院子里修剪花枝。他每天给她写信,尽管她就住隔壁:「在我的散步中,我有两件极喜欢思索的事,你的欢愉与我的死的时间。」
为了治病,济慈死在了罗马,在他们相遇的第18个月。范妮一生都没有摘下当初济慈求婚时送的戒指。
▲伦敦北区的济慈故居我去那天,济慈故居恰好闭馆。但是他们痛苦相恋的那座花园,还是可以随意进出。据说,那首名垂文学史的《夜莺颂》,就是在花园里的一棵梅树下写出来的。但是,那棵梅树早就已经不在了。
据说,房子里有济慈写给范妮的情书,还有范妮戴了一生的那枚戒指。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却坐在花园里思考一个很煞风景的问题:这么宁静的大花园,这么漂亮的别墅,边上就是地铁口,如果不是因为济慈住过,现在已经被谁买走?会是中国买家吗?
伦敦这座伟大的城市,并没有给这位天才诗人带来生前的任何名望或财富;他却在死后,为这座城市注入了不灭的光辉……
伦敦,是济慈、狄更斯和莎士比亚的城市。
▲铭牌上写着济慈的生卒年份:1795-18213rd
如果只剩下一点点时间,只能二选一,你会去看万科的楼盘,还是去看莎士比亚的环球剧院?
我没什么出息,选择了万科的楼盘,在看完狄更斯和济慈的故居之后。
万科的楼盘,是一个城市综合体,在伦敦市中心一个叫做 Fairchild Place 的地方。售楼部藏在一条小巷子里,是由一个年份已久的桥洞改建的。
其实,这是由伦敦当地一家地产商Galliarc主导开发的,万科和一家美国公司、一家新加坡公司主要是财务投资者。据说,万科只派了几个人到伦敦。但是,万科在国内的好几个城市公司,都在帮忙卖这个楼盘。到目前为止,买家主要还是伦敦当地人。伦敦的朋友说,15-20万元人民币/平米的单价,在这个地段,不算贵也不算便宜。
▲万科楼盘 The Stage 售楼部躲在一条小巷子里刚开始有点奇怪这个楼盘的名字为什么要叫 The Stage (舞台)。Galliarc的Mia小姐说,因为工地里挖出了莎士比亚的剧院遗址,上演过《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然,在开发之前,他们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
现在,伦敦考古部门刚刚完成了现场挖掘,楼盘刚刚开始施工。他们会在遗址上建造一座博物馆,跟住宅、商业街融合在一起。
如果在中国,明知道是莎翁的剧场遗址,还会允许地产商在这里盖房子赚钱吗?恐怕民意汹汹,早就用口水淹死政府和地产商了。
或许,我们还没到那个时候,懂得如何处理文化与商业化的美妙关系。
伦敦也有过不光彩的历史。现在人们所熟知的那个「莎士比亚环球剧院」,是一个美国演员重建的,其建造过程甚至一度被伦敦人嘲笑。
1949年,美国演员山姆·沃纳梅克到伦敦拍电影,很有情怀地去寻找祖师爷莎士比亚的遗迹,令他吃惊的是,整个伦敦就只剩下「莎士比亚环球剧院」的一块牌匾,被遗弃在遗址附近的一家老啤酒厂里。
1970年,他启动了一项耗费了他毕生精力的巨大工程:重建环球剧院。此举遭到了伦敦政商两界的长期反对。有些伦敦人甚至觉得这项工程过于阳春白雪,与周围的环境不相称。这项工程始终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
直到1997年,「莎士比亚环球剧院」才终于落成,但是那位美国演员已经与世长辞了。如今,它是伦敦的丰功伟绩之一。
▲来自四个国家的四家公司共同开发这个楼盘我没有去泰晤士河南岸的「莎士比亚环球剧院」,却在万科楼盘 The Stage 撞到了莎翁。Mia小姐指着工地上挖出的那个坑说:瞧,那里就是400多年前上演《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地方……
或许,这就是混在房地产行业的一种意外美妙吧。当然,别的行业也有诸种美妙,但对于沉浸在房地产之中的人来说,房地产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接口,似乎连接着一切:财富、生活、文明甚至国家的命运。
如果可能,在万科的 The Stage 建成之后,我想去看一眼其中的那座博物馆,它将呈现怎样的一个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早就在《皆大欢喜》写过:All the world's a Stage(全世界是一个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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