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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险遇“李鬼”平安!网约车司机称遭诱导误买“安全统筹”
近日,网约车司机赵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7月31日,他通过一位自称售卖平安保险的业务员,购买了一份价值7196.07元的车辆商业险。付完钱后,他发现自己购买的不是平安商业险,而是“平安普元交通安全服务”,属于统筹业务产品,且该业务和平安保险无任何关联。
赵先生花费7196.07元购买了业务员口中的“商业险”。本文图片 受访者提供
8月1日,赵先生要求退款,但工作人员让赵先生登记退款信息后,迟迟不予退款。此后,售后客服甚至不再回复消息。
对此,澎湃新闻致电普元汇友新能源(辽宁)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负责登记赵先生的车牌号信息以及联系方式,对于其他问题无法回答。
目前,赵先生的退费诉求仍未得到解决。
据合同显示,赵先生购买的是“平安普元交通安全服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险。
消费者投诉:
据赵先生介绍,7月底,他接到一个自称是保险业务员的电话,对方表示可以用5.8折的优惠价给赵先生的车上商业险。赵先生多年来买的都是人保的车险,今年人保车险涨价,他就想买一个便宜点的车险,于是添加了该业务员的微信。
赵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沟通过程中,该业务员表示自己卖的是平安公司的车辆商业险,可以打5.8折。
该业务员与赵先生沟通中,表示自己售卖的是平安的商业险。
赵先生和对方沟通完后支付了7196.07元。“随后我就收到他发来的电子合同,但我感觉自己被骗了。”赵先生提供的合同资料显示,他购买的并非平安商业险,而是“平安普元交通安全服务”。售卖该业务的公司为“普元汇友新能源(辽宁)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企业,与平安保险毫无关联。
“这个合同是我付完钱他才发给我的,在此之前我没看到这个合同也没签字。‘交通安全服务’是属于统筹业务,不是保险。”赵先生说,事发后他查资料发现,早在2022年8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其中明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一旦此类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存在较大风险。
8月1日,赵先生向业务员提出退费,对方让赵先生联系售后。“我在售后客服的指引下填写了服务退出申请书,就便没了下文。”
赵先生多次联系对方退款进度,对方不予有效回复。
赵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他多次联系对方询问退款到账时间,但均未收到回复。
无奈之下,赵先生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工作人员给出的书面回复显示,赵先生办理的不是保险业务而是统筹业务,属于统筹合同争议,根据合同规定应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因此市场监管局不予受理。
图为新抚区市场监管局给赵先生的回复。
企业回应:
接到赵先生投诉后,澎湃新闻多次致电普元汇友新能源(辽宁)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只负责登记车牌号信息以及车主联系方式,对于其他的问题无法回答。
工商信息显示,普元汇友新能源(辽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注册资本为10万元,参保人数为2人,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澎湃新闻了解到,某投诉平台上,普元汇友新能源(辽宁)有限公司已多次被消费者投诉,指责其利用“平安”误导消费者购买统筹业务产品。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赵先生意在购买“车辆商业保险”,在交涉中也明确真实诉求是购买商业保险,但缴费后的电子合同显示为“平安普元交通安全服务”,这说明业务员刻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民事欺诈。
针对涉事公司的民事欺诈行为,赵良善表示,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赵先生可主张撤销合同,要求涉事公司退费。
赵良善指出,涉事公司还涉嫌虚假宣传,当地市监部门查证属实后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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