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热搜第一!民政部公开征求意见→
#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
#离婚冷静期#
冲上热搜
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
结婚登记不再要求提供户口簿
草案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取消了需出示户口簿的要求。
婚姻登记将不再有地域限制
草案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取消了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写入婚姻登记条例
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应当持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离婚协议共同到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程序自行终止。
男女双方再次申请离婚登记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新闻多一点
原标题:《“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热搜第一!民政部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