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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性骚扰”索赔47万?

2024-08-13 16: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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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一男子金某诉公司赔偿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注意。起因是金某公然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大声叱骂女同事,并用“你太骚了”等词汇侮辱女同事。被投诉后遭公司解雇。金某后觉不服,起诉公司索赔47万。

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审结,法院驳回了金某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一出,大快人心!

“职场性骚扰”索赔 47 万?法院:想都别想!

李迈律师表示,该案件中,金某对其女同事的行为,事实上构成了法律上的侮辱行为。根据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规定,公司以金某的行为已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为由解除了与金某的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雇金某合理合法。

而金某在办公场所使用侮辱性言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职场性骚扰”索赔 47 万?法院:想都别想!

李迈律师提醒,如果你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搜集对方侮辱自己的证据,笔录录音,聊天记录等等进行起诉。

法 律 条 文

《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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