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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确打骂司机、抢夺公交方向盘要被追责,今年5月起施行
现代快报1月9日消息,公交车上抢方向盘、找“黄牛“买分销分、部分电动车在路上横冲直撞 …… 对于这些备受关注的交通安全问题,南京立法严管。1月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会上批准通过了《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现代快报 图花钱销分最高罚2000元,在线学法可免除记分
“黄牛“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严重冲击了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制度,危害通行安全与交通秩序。
对此,条例为严厉打击“黄牛”,第二十条对买分卖分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同时为防止因打击“黄牛”而误伤民众合法权益,明确将禁止的行为限定在支付报酬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替代记分行为。法律责任对应设置罚则,对买受、出卖、介绍买卖的行为分类处罚。比如,以支付报酬等形式让他人替代记分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以营利为目的替代他人记分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以营利为目的介绍替代记分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市民普遍反映十二分记分空间过窄的问题,对驾驶证记分管理作出创新性规定,第二十一条引入前置式、预警式学习,驾驶人通过在线学习考试,可以免除部分交通违法记分,既方便了群众,又压缩了“黄牛”生存空间。
禁止谩骂、殴打驾驶人或者抢夺方向盘等行为
抢司机方向盘现象不时出现,谁来为冲动买单?近来,由于乘客干扰公交车驾驶人导致的驾驶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各界呼吁要加强管理。
对此,南京顺应民众呼求,分别对乘客和公交车驾驶人作出管理规定。对乘客主要进行规范和引导:针对乘客妨碍公交车行车安全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不得有谩骂、殴打驾驶人或者抢夺方向盘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并设置罚则。
同时,鼓励乘客参与保障公交车行车安全,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乘客有权对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此外,第十八条第二款还明确了公交车驾驶人对妨碍行车安全的突发状况的处置要求。
加强电动车管理,地方政府有望对两类车开放路权
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制动性能差和驾驶人违章行驶等原因造成事故多发,针对这个问题,条例明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同时对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作出禁止性规定。
条例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发展预留空间。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国家标准和检测条件,地方政府有望对这两类车开放路权。为做好衔接工作,条例规定“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
参考国家《快递暂行条例》,条例从强化邮政管理部门职责入手,强调要明确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标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实现规范管理。
(原题为《抢公交方向盘要被追责!南京道路交通安全条例5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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