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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职学校从875所撤并至414所:名单外的停止招生
日前,(河南)省教育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河南省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3年间,全省中职学校从875所优化调整到414所。
我省要求,对名单内的学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办学条件合格、办学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内涵、培育特色;名单外的学校,自今年起,停止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我省将建立中职学校动态调整机制。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每3年进行一次办学基本条件审核,优胜劣汰;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经过努力达到设置标准的,可重新申报设立。
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办学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办学条件合格、办学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
对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尽快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技工学校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
对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要进一步提升内涵、培育特色,推动学校“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努力打造职业教育知名品牌。
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
自 2019 年起,停止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名单》以外的学校,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则上不再接受其学籍注册备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这些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妥善安置好教师、学生及相关人员;
要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学生的学籍问题,妥善保管好学校的各类档案;要坚决防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动态调整机制。
对此次列入《名单》的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办学基本条件审核,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对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学校,将停止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
对此次未列入《名单》的学校,经过努力达到设置标准的,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可重新申报设立。
今后,要严把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关,凡达不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新设置中等职业学校。
(原题为《名单外的停止招生资格!河南中职学校从875所撤并至41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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