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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改革三年:林区森工企业已剥离机构706个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19-01-07 15: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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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李志宏

2019年1月7日上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李志宏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国有林区改革三年多来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进展。

自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重点国有林区每年减少木材产量373.4万立方米,每年少消耗森林蓄积630万立方米,停伐任务已经完成;三年中央财政累计对重点国有林区安排补助资金共710亿元,林区职工民生逐渐改善。

黑龙江大兴安岭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图

为尽快理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李志宏表示,将在2019年重点推进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组建工作,尽快形成《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报请中央审定。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还将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改革约谈工作机制,对于部分“只要钱、只要政策、不要改革”的地方将进行约谈,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向中央报告情况,严肃追责,确保改革深入推进。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通气会上获悉,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启动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体系等一系列目标。

截至目前,林区森工企业已剥离机构706个,人员5.1万人。

其中,内蒙古森工集团已经完成了全部社会职能的剥离。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完成了林区教育、公检法等职能的移交,剥离机构172个,涉及人员1.5万人,剩余社会职能的移交,正在按要求分步落实。龙江森工集团完成了林区教育、电网、通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移交。同时,黑龙江省停止了森工企业承担的行政职能,成立了龙江森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为彻底实现森工企业政企分开,推进森工企业的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李志宏介绍说,2015年4月1日起,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停伐后,各森工企业通过增加管护岗位、发展特色产业、对外劳务输出等途径,对富余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

据统计,近三年来中央每年安排重点国有林区各种补助资金分别为224.1亿元、243.8和242.1亿元,化解金融机构债务130亿元,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国国有林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四川、云南9个省(区),林区内共有138个木材采运企业。其中分布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3省(区)范围内的为重点国有林区,林区内有内蒙古森工集团、吉林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5家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下辖87个森工企业局(林业局),现有林业职工34.8万人。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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