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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柳江大桥两死一伤交通事故已定责,身亡老人身份仍未明确

“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
2019-01-0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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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6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召集2018年“12·30柳江大桥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及家属召开“证据公布会”,公布案件调查证据,介绍案件处理最新进展。

案件回顾:

2018年12月30日清晨,在柳州市城中区柳江大桥桥面发生一起电动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在等待救援过程中,现场发生二次事故。事故目前已造成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经过几天紧张细致的调查,案件情况已清晰。大队三中队指导员温警官介绍,当天的事故分为两起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分别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根据相关证据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在第一起电动车冲撞推行自行车老人的事故中,驾驶人谭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市民韦某、卢某到达现场。

随后,刘某驾驶桂B****5号牌的白色小轿车冲撞现场导致二次事故,造成倒地的老人当场死亡,韦某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卢某目前被鉴定为重伤二级,还在医院抢救治疗。经相关专业部门鉴定,驾驶人刘某当时车速约为68km/h,已超过桥面限速标志规定的30km/h,属超速驾驶。此外,刘某还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事故各方当事人和家属对相关证据及案件处理无疑议。家属们表示,伤者卢某目前每天需要数万元的抢救治疗费用,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作为家庭顶梁柱的韦某突然间的离世,更是让他的亲人难以承受。柳州交警支队已协调柳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所,协商为卢某、韦某办理垫付抢救费用手续等相关事宜。

接下来,交警部门会把事故相关材料移送城中区检察院,申请批捕肇事者。

一场事故,让几个家庭陷入沉痛悲伤中,由此案件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交通参与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相关人员及时转移至安全区域,勿在周边逗留、围观。可利用醒目标志物提醒其他车辆绕行,及时报警救助伤员,勿侥幸选择私自逃离现场。

寻人信息:

事故中不幸被撞身亡的老人仍未明确身份,老人为男性,约80岁,当天身着蓝色上衣外套、灰黑色裤子、军绿色解放鞋、白色围巾。请老人家属或知情人士看到信息后,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

联系人:温警官  联系电话:0772-3227122

(原题为《案件跟踪 | 12·30柳江大桥案已定责》)

    责任编辑:邵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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