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污水外溢频发……宁夏环保督察通报3个典型案例
据“宁夏生态环境”消息,7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自治区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银川市、吴忠市和固原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3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 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2024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银川市发现,银川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监管不到位,处理处置能力滞后,资源化利用推进不力,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近年来,银川市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但由于规划缺失,有关地方和部门对建筑垃圾底数不清,监管不力,行业发展无序,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缺失、监管缺位。督察发现,银川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尚未出台,污染防治工作缺乏长期规划指导。建筑垃圾行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底数不清、去向不明,向督察组提供的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处置情况数据前后不一致。2021年至2024年,有统计量显示共开工工程建设项目263个,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618.05万吨,登记转运渣土量仅322.98万吨,对原地回填利用、转运渣土未做到分类管理。虽然建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但主管部门发证审核把关不严格,发证后监管不到位,且未按照《银川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建设完成建筑垃圾信息监督管理平台,无法实现全过程监管。
处理处置能力滞后,资源化利用推进不力。银川市至今仍未建成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严重滞后。2016年12月,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取得批复,但截至督察进驻期间该项目仍未建设。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银川市人民政府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事宜,规划建设1至2处建筑垃圾暂存消纳场。由于规划衔接不力、选址征地未落实等原因,工作一拖再拖,至今仍未建成。目前,银川市现有3家投运的建筑垃圾资源利用企业,年综合利用仅为76.12万吨,与年产生建筑垃圾存在缺口。
违法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多发,生态破坏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防止污染环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由于银川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迄今仍未建成,资源利用项目处置能力不足,导致银川市建筑垃圾私自倾倒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2021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违规倾倒点位314个,违法占用耕地、草地,破坏生态环境;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滨河新区违规倾倒约12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突出;2023年9月,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黄花村农田掩埋垃圾问题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反响。督察还发现,银川市各县(区)均存在建筑垃圾长期违规堆存,部分建筑垃圾中混入少量生活垃圾现象。
通报指出,银川市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处置工作推进不力,监管缺失,建筑垃圾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置。
吴忠市城区雨污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
2024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吴忠市发现,吴忠市城区雨污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
自治区《关于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大管网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增加调蓄、快速净化等设施,降低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污染”。《全区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对已进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要于2022年底前完成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依法限期整改,避免污水资源化利用的环境和安全风险”。
督察发现,雨污收集处理设施有短板。吴忠市城区排水管网总长497.6公里,截至近期共建成雨污分流管网92.5公里,占比18.6%,且大多分布在主要街道,尚未延伸至其他区域,覆盖率较低,汛期雨水进入污水管网,水量剧增,导致污水外溢问题时常发生。2021年至2024年4月,吴忠市城区雨污混合水分别通过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应急排口直排69次,流入清水沟和南干沟,对水质安全造成危害。
污水处理工艺与接纳废水不匹配。吴忠市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均为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但对纳管企业污水管控不严,在未充分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况下,接纳金积工业园区企业污水,发生来源不明超标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冲击污水处理系统,影响污水处理质量,导致出水不能保持稳定达标。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不健全。吴忠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均未建成事故应急池或初期雨水收集池,无有效拦截雨污混合水溢流或滞留不达标出水进行再次净化的应急设施,防范水环境风险措施缺失。
通报指出,吴忠市有关部门对城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认识还有不足,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不能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污染环境隐患未彻底消除。
固原市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突出
2024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固原市发现,固原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用残膜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堆放、焚烧、填埋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目前,固原市建设有1座生活垃圾发电厂、8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53座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93个农用残膜回收点。城市生活垃圾大部分运送至生活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乡镇农村生活垃圾部分仍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全市没有建设规范的消纳场,基本处于无序倾倒、随意堆放的状况。
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督察发现,固原市部分县(区)城市周边、渠道、农村乡镇一些空地、冲沟内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生活垃圾等问题比较普遍,有的直接倾倒在河道边坡,与水面直接相连;有的地方倾倒时间较长、数量较大,长期未作处理。
农用残膜回收不到位治理不彻底。固原市共设立93个农用残膜回收点,大部分农用残膜能够及时回收。但督察发现,在回收管理、跟踪落实上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做到应收尽收,部分县(区)还存在大量农用残膜堆积在田间地头的现象。在原州区黎家河河道边、西吉县葫芦河河道边、隆德县宁夏中普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侧地边等多处都发现存在多年农用残膜堆积未收集处理的情况,造成环境污染。
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不力。固原市和各县(区)目前均未规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城镇周边空地、河道边坡、冲沟等地存在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填埋等现象,有的利用植被和山体作掩护倾倒在沟壑中,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督察还发现,固原市在2023年全区开展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乱堆乱放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中,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也未深刻汲取第三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曝光的固体废物违规倾倒典型案例的教训。
通报指出,固原市和各县(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认识还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保意识不强,责任传导不力,未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用残膜等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
上述各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生态中国网综合整理宁夏生态环境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