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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全面修订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立法征询会有这些建议
为深化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正在全面修订《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7月25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就《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赴海通证券调研并召开立法建议征询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出席。
7月25日下午,《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征询会。上海人大供图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人大了解到,《条例》自2009年制定施行以来,为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同时,在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迈向全面提升能级的重要阶段,上海有必要全面修订《条例》,为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条例(修订草案)》立足于地方事权,从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方面对金融体系建设作了具体规定。
其中包括深化金融改革,例如,明确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开展债券业务创新,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再如,完善期货及衍生品产品序列,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基础性平台,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在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上海按照统一部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此外,《条例(修订草案)》还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作出相关规定,对上海金融监管协同、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等也作了相应规范。
在立法征询会上,作为上海金融要素最集聚的城区之一,黄浦区政府建议通过立法推进金融各板块各行业区域合作模式的建立,推动区域合作,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辐射和带动作用。黄浦区对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提出具体建议,还建议增加金融法治建设。
海通证券建议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入“跨境理财通”; 优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其还建议支持券商等金融机构发展财富管理业务,更大力度支持科创企业并购重组。
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要的是参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创制过程中,实现从规则的遵守者到规则的创制者的转变。从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来看,这些城市在金融领域之所以有现在的地位,离不开其通过制定或确定的国际金融规则。因此,其建议增加“金融规则创制”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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