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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机丢了,警察为什么不给我找?
今天,后台一位朋友询问了关于“警察为什么不给他找丢失手机”的事。
“我手机丢了,警察为什么不给我找?”这可能是很多基层民警会常接到的一个投诉,也可能是很多群众最不理解的一个问题。“手机丢了”实际上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被盗,一种是遗失。
手机被盗,顾名思义就是无论群众身处何处,手机放在那里,被该死的坏蛋偷了去。包括从身上或背包中偷走的叫扒窃,从放在面前的桌子上被偷走的叫盗窃。
手机被盗是每个警察必须要管的案件,一般来说要制作笔录、受理案件和追踪监控。说实话,手机被盗案件的破案率却是很低,低不是因为基层警察不作为,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关于手机定位
很多丢失手机的群众急急忙忙跑到派出所,气喘吁吁的说:“快给我手机定位,快给我手机定位”。可能很多人认为手机定位就像电影上演的一样,派出所警察打开电脑,随便输入个手机号,被查询手机的位置直接就在地图上显示出来了。其实,你想多了,那,只是电影。
很多问题我不好说,但是我能说的是,手机定位,基层警察是做不到的。首先,基层派出所没有这种设备。其次,手机定位也不像电影上演的那样傻白甜的简单。最后,在公民隐私权得到极大保护的今天,每一个手机任何信息的查询调取,都要有案件立案后繁琐的手续审批,并留存备公安部直接检查,并不是哪个警察想随时定谁就定谁的。
关于软件定位
智能手机里安装了大量的APP软件,很多软件都可以读取手机的位置,比如微信、QQ、外卖软件、地图软件,我们在自己使用的时候,发现那是精准的不能再精准的了,为什么不能通过读取被盗手机内的APP软件位置信息来破案呢?
这一点我真的和软件公司沟通过,但得到软件公司的答复有三种:一、我们公司的软件无法读取客户的地理信息。二、客户的信息是客户的隐私,我们不能给你提供。三、我们在杭州(北京、上海······),你找当地的网警签字后,把手续递交排队吧,一周后来拿查询结果,没法实时定位。或许等我一周后拿到无用的查询结果时,您的手机早被拆成零件了。
关于人脸识别
在科技发展到高铁时速400的年代,手机被盗破案方式还停留在老驴拉破车的石器时代,也就是靠中心现场的监控看到盗贼的驴脸后,一个监控一个监控追踪下去,直至追到老巢或落脚点,中间断一个就前功尽弃。我曾为了一个手机被盗,历时半个月时间追踪了大半个城市,最终无功而返,还被投诉。至于人脸识别系统,基层派出所表示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更没用过,只是在电影上看了不少,在官宣上的吹牛文案上看了不少。
因为基层民警破案方法传统老套,很多手机被盗的破案率不是太高,在群众看来,随意敲两下键盘就能定位找到手机这么简单的案子,报案后就杳无音信了,就是警察故意不给他找。或许在群众抱怨的时候,我们也在为追了五公里断了监控而扼腕叹息吧!
如果高科技手段能够放在基层,第一时间让民警使用,且打破企业以信息保护为由的壁垒,手机被盗案件相对于其他案件还是相对好破案的,并同时也能顺便增加了走失类求助的找回率。
(假装有分割线)
“手机丢了”除了上面所说的被盗,还有一种情况,叫遗失。
遗失顾名思义就是遗忘和丢失,分为将手机遗忘在某个场所或将手机弄掉在某个地方。
为什么手机遗失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手机遗失就像自己身上的钱掉到了地上一样,捡到了不归还属于道德问题,不属于犯罪。
但是,由于手机和钱不一样,有明显的属主标签,因此,手机只要不是捡拾者故意不想还,几乎都是可以找到失主的。对于故意不想还的,《刑法》也做了规定:将他人代为保管的物品,或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讨要后拒不归还的,属于侵占罪。
但是,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也就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同时,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5000~10000元左右。
所以,很多群众急急忙忙的跑到公安机关来,说自己的手机丢了,大部分都是自己不慎弄丢而非被盗的手机,公安机关是无法立案的。
在依法治国和限制警权的今天,各行业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都需要查看和留存公安机关开具的法律手续,不能立案就意味着所有的侦查性质的法律手续无法开具,就意味着公安机关无法开展下一步的侦查活动。公安机关能给予帮助的就是随意查看公安机关自己安装的监控录像,争取能有找回的线索。
但是,在公安机关以人为本提供各种服务的今天,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很多做法,却让小六略感寒心。甚至有的牛气的机关单位直接答复:“我们的监控能随便看吗?”
曾经有一次,一位小姑娘的手机丢了在了公交车上,据小姑娘回忆说那趟公交车几乎没人,是自己的手机从裤兜里滑落到了座位之间的缝隙里,她想看看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是谁捡走了她的手机。
这是一起典型的手机遗失案件,公安机关是无法立案的。因为派出所安装的监控是看不到公交车内部的,小六就帮助小姑娘联系了公交部门,谁知公交部门的答复是:必须两个民警带着证件和调取证据的手续到公交部门查看,小姑娘自己不能来。在给公交部门解释了很多遍,这不是案件无法开具调取证据的手续时,对方还是坚称这是他们的规定,并以要“保护乘客隐私”为由“十动然拒”了我们,不知公共交通的空间哪来的乘客隐私可言?
无独有偶,不长时间后,另一位老大爷在办理业务时,将自己的手机遗忘在了银行的座椅上,而这位大爷想要看监控谁拿走的手机时,又遇到了同样的麻烦,银行方面让两名警察带着证件和调取录像的手续,到十公里之外的总行去调取,大爷听进去了银行说的他们有他们的规定,却听不进去公安说的这不是案件开不出手续,一直在投诉我们不为群众服务。
无论是群众的车子被刮擦、猫狗走丢了,还是孩子离家出走了,公安派出所安装的监控,都是面向群众24小时开放的,能帮的我们都会帮,而太多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却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担责”的想法,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把矛盾和责任推给公安机关,不给看监控只是小事,让公安机关开各种“我爹是我爹”的奇葩证明更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应仅是公安一家的义务,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和担当!各个部门应该根据各自的分工担当起对社会的责任,很多部门那些不以人为本的死规定也该改改了,最后用我前些日子讽刺某部门以保护公民隐私为由执意不给群众看公共场所监控的一句话,结束本文:你给群众行个方便,死不了人!
信源:POLICE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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