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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人代发论文,广州某高校老师竟被骗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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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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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名期刊上发表自己的署名论文,对于一些想获得职称晋升等需求的人士来说极具诱惑力,但对骗子来说却是“商机”,他们利用这样的机会,伪造发表论文的录用通知,骗取事主高额费用。

近日,某高校女老师专程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对办案民警远赴河北省廊坊市抓获诈骗嫌疑人、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达衷心的感谢。

想走“捷径”,被骗6.5万

2018年10月17日,天河警方接到某高校女老师的报警,称其委托河北廊坊一家文化公司代发核心期刊的论文,被骗走6.5万元。

经了解,2016年6月,事主在网上看到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广告,声称可以在某社会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事主打电话过去咨询时,一位“陈姓”编辑告诉她:“包发表,没有发表会全额退款。”她微信加“陈编辑”为好友,经详细了解后,与其公司签了电子合同,并按要求先预交了1万元定金到公司账户。

2016年11月18日,事主收到盖有某社会科学杂志公章的论文录用通知书,称其撰写的论文将于2017年4月发表。想着论文快要发表,11月20日,事主爽快地把余下的5.5万元都转账给对方。2017年4月份,事主发现某社会科学杂志并没有发表自己撰写的论文。经与“陈编辑”联系,对方告诉她,因为文章太多,杂志社版面紧张,她的论文排期要稍晚几期。

随后一年时间里,事主多次催促,均被告之再耐心等等。2018年4月,事主向对方提出,因论文未能发表,要按合同要求全额退款,但对方始终以“再等等”的理由拒绝。

10月17日,对该事产生怀疑的事主,拨打了某社会科学杂志上的联系电话,对方称从未发出过该稿的录用通知书。如梦初醒的事主选择报警。

3名嫌疑人,其中2人是亲姐妹

接到报警后,天河警方立即展开深入侦查,逐步查明嫌疑人身份,并锁定嫌疑人的落脚点。11月22日,办案民警远赴廊坊,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在某小区内抓获涉案嫌疑人赵某(女,28岁)、韩某霞(女,28岁)、韩某青(女,31岁)。

据韩某霞交代,韩某青是其亲姐姐,赵某是公司的员工。2014年,其姐夫李某在当地某大厦租用一公寓房,注册成立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正规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有网站。公司主要业务就是作为中介,为需要评职称的老师在一些期刊上发表论文,收取一定的费用。日常工作主要由姐夫李某负责,但2018年9月,李某因行贿罪被判刑。姐姐韩某青对外自称主编,实际负责财务工作。韩某霞、赵某两人主要在网上寻找客源并联系客户,为了更好地与客户沟通,她俩对外都自称是某某编辑。

对女老师实施诈骗的“陈编辑”正是嫌疑人赵某。2016年6月,赵某接到女老师的电话,称因为评职称需要发表自己已经撰写好的一篇论文。公司在收到她的1万元定金后,于年底伪造了某杂志社的录用通知书寄给她,并让她交付剩下的5.5万元。

据韩某霞供述,她们还以相同的方法诈骗了另外几名老师。因为是伪造公章,只要老师有需要,公司会声称任何核心期刊都可以代发。在老师发现论文未能按期发表、打电话追问的时候,他们会照接电话,以“版面还在排期”“关系人有事,还需要再沟通”等等理由一拖再拖。有的老师“脸皮薄”,也觉得这事不光彩,最终就不了了之。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网络关于发表论文所谓的“包写,包发,包退钱”信息大多都是虚假的,代写代发论文本就不合法。对论文唯有慎重对待,用心撰写,不要想着走“捷径”,反而给骗子钻了空子。且一旦被查出,多年辛苦也将付诸东流。 

(原题为《网上找人代发论文,广州某高校老师竟被骗6.5万元》)

    责任编辑:蒋晨锐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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