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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教授性骚扰女博士属实,将面临哪些法律处罚?

吴陈幸子/潇湘晨报
2024-07-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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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王某实名举报其导师王某元教授(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导)一事引起众多关注。

王某称王某元教授于2022年5月21日对其进行性骚扰且强制猥亵,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其拒绝后,该教授在今后两年多时间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并威胁其不能毕业。

王某发布了一个长达近1小时的视频,呈现相关录音、聊天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据。

7月22日晚,在当天早晨发布声明称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后,中国人民大学通报了相关调查结果: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教授职称,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其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同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

22日晚,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事件涉及相关法律问题请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律师进行详析。

一、依据在读博士生王某提供的录音、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除涉嫌强制猥亵外,王某元还涉嫌哪些违法犯罪情形?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

万淼焱:依据目前王某公开的2022年和今年7月17日的两次证据,王某元还只涉嫌强制猥亵。因王某元虽然提出了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但在没有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动作行为下,应只视为强奸的犯意表示,而不能视为强奸的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

当然,因王某只披露了部分证据,希望王某在配合学校和公安机关,把手上的证据全部交出,由警方来甄别王某元到底是只受治安处罚的普通猥亵行为,还是应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

二、学校依法将有关线索反映给相关机关,这在王某维权的法律程序上会有哪些作用?

万淼焱:中国人民大学今天(7月22日)发的《情况通报》中,表明会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有关机关。在涉高校性骚扰的学生维权,往往呈现出没有舆论时会被漠视,有舆论时校方又过度迅速,甚至把强奸、强制猥亵等刑事犯罪归结为性骚扰,以师德师风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普遍情形之下,必须为人民大学实事求是的公正点赞。

在通常情况下,警方在接到人民大学的线索反映后,会立即组织专班开展立案前期调查,只要达到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在其在管辖范围内,我相信对王某元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北京海淀警方的工作能力,警情通报会在近期发出。

警方介入后,王某便取得了治安案件受害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身份。希望王某密切配合警方的调查取证,也可聘请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三、高校学生如遇相关情况,有哪些维权建议?

万淼焱:学生如遇相关情形,需要做到:1、问清楚自己的内心,与老师是否存在爱而不得而想要报复的情形。如果是,我的建议坦然地按照成年人之间的情感纠葛来处理。我们碰到的因爱生恨却被女生一气上头而指控性骚扰的案件中,学校启动了调查程序但当事人越来越焦虑,最后在老师方出示大量学生的纠缠、示爱证据后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报复心态,把原本三个月失恋期一过便可放下的情感纠葛背上自己是个诬陷者的终身包袱;

2、确实是性骚扰或者性侵犯时,冷静下来,收集好证据。像王某这样的录音、录像证据都是有效的;

3、高校学生因受教育程度高,收集整理证据的能力并不差,一定要有邪不压正的心态,将证据交给学校或者警方,一定要相信公正,坚信自己的人格与老师是平等的,自己有天然的对自身性权利的控制和捍卫能力。

原标题《人大教授性骚扰博士属实,将面临哪些法律处罚?律师详析三大焦点》

    责任编辑: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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