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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伦理学的历史与当代进路:《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出版
近日,清华大学李义天教授主持翻译的“当代美德伦理学译丛”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译丛包括《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罗琳·贝瑟-琼斯、迈克尔·斯洛特)、《美德与恶德》(菲利普·富特)、《美德论》(罗伯特·亚当斯)、《美德伦理学:多元主义观点》(克里斯蒂娜·斯沃顿)、《实践理智与美德》(丹尼尔·拉塞尔)、《苦难与美德》(迈克尔·布雷迪)、《美德之前》(乔纳森·桑福德)、《重思美德伦理学》(迈克尔·温特)等8部当代美德伦理学研究重要作品。其中,《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已面世。
专家学者对于本书的出版给予高度评价,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春晨认为:《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呈现了当代美德伦理学研究的多维面向和丰富内容。对美德伦理学初涉者而言,它是入门的学习指引;对已有一定知识基础的美德伦理学研究者来说,它是开阔学术视野的重要参考读物。北京伦理学会会长、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王淑芹指出:美德伦理作为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伦理学理论类型,在应对现代性危机中具有独特价值。《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契合了当代美德伦理学加强国别比较研究的时代需要,开阔了中国学人深化美德伦理研究的国际学术视野,为当代美德伦理的全面而系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维度。上海伦理学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高国希认为:《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对于学界如日中天的美德伦理学的来龙去脉和精髓要义进行了深度挖掘,从思想源流、丰富议题、多样进路、与其它学派间的交锋激荡、实践应用等维度,主编邀请了各主题的国际专家进行了系统深入探析,全景式地呈现了美德伦理学作为现代道德理论形态的多元景观,同时也在思想对话中丰富了伦理学的学科知识体系,对于生成中国特色的伦理学亦有借鉴意义。
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李义天教授为该译丛撰写的“总序”及本书的作者前言。
《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美】罗琳·贝瑟-琼斯、【美】迈克尔·斯洛特 编,李义天 等译 朱慧玲 等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24年版,定价:195.00元
“当代美德伦理学译丛”总序
2012年,我在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美德伦理学研究著作,《美德伦理学与道德多样性》。在师友们的鼓励和肯定下,该书先后获得中国伦理学会学术成果奖和胡绳青年学术奖。当时,我在“后记”中写到,由于学识和能力有限,因此,我只能通过一个具体的切入口来展示美德伦理学的某些重要特征,而若要承担一项诸如“美德伦理学研究”的课题,或写出一部名为《美德伦理学导论》的作品,“至少要在美德伦理学领域摸爬滚打十年以上才有可能”。
如今,十年光阴匆匆而过,我依然没有勇气展开这项宏大研究,依然不敢轻易动笔撰写这样的著作。因为,在这十年间,我越是更多地接触美德伦理学的文献,越是更深入地了解美德伦理学的历史,越是更逼近地观察美德伦理学的形态,越是更频繁地与当代美德伦理学者交谈,我便越是对美德伦理学的复杂内涵感到困惑,越是对美德伦理学的庞大格局感到震撼。我愈加相信,在着手开展关于美德伦理学知识体系的总体论述之前(哪怕它仅仅以“导论”的形式出现),我们可能首先需要对美德伦理学的思想史进程加以梳理,特别是,对当代美德伦理学的内涵外延、主要阶段、基本观点予以如实描述。
这种基础性的清理工作之所以仍然非常必要,大概有两方面原因。第一,美德伦理学尤其是当代美德伦理学的发展状况,其实要比人们通常以为的复杂得多,棘手得多。比如,很多人认为麦金太尔及其《追寻美德》堪称当代美德伦理学的代表人物和著作,可是,麦金太尔本人却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美德伦理学家”;又比如,很多人觉得威廉姆斯对现代道德哲学的批判以及对古典伦理思想的召唤意味着他隶属于美德伦理学阵营,可是,该阵营内部的学者却更愿意把他看作一位值得尊重的启发者或同盟军;还比如,很多人因为看到纳斯鲍姆在古希腊悲剧和希腊化文本中挖掘出不少有关人格与美德的议题,便认为她开拓出一条新的美德伦理学路径,却没有注意到她甚至连“美德伦理学”这个概念都觉得多余和不必要。概言之,我们迄今为止围绕美德伦理学及其代表人物所形成的一些固有印象,也许流于简单和肤浅,亟待反思和重构。
第二,美德伦理学尤其是当代美德伦理学的理论内容,其实要比人们通常以为的深厚得多,丰满得多。比如,面对当代美德伦理学半个多世纪以来的研究成果同伦理学史上各种美德理论之间的明显差别,我们可能不得不认真对待美德伦理学的历史性,不得不区分“历史形态的美德伦理学”与“理想形态的美德伦理学”,或者,区分“作为思想运动的美德伦理学”与“作为思想样式的美德伦理学”;又比如,面对现代哲学针对美德伦理学的知识合法性的质疑与挑战,我们可能不得不重新思考美德伦理学的普遍性,不得不在美德伦理学的经典文本内部论证其必然要素,而不能简单地通过“伦理学是大致为真”这样的说法来轻易加以回避;还比如,面对美德伦理学的复兴给世界范围内的伦理知识乃至伦理文明带来的冲击,我们可能不得不认真对待美德伦理学的全球性,不得不在中国、印度、拉美等文明类型中,在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类型中探寻不同的美德伦理学形态。概言之,我们迄今为止有关美德伦理学的基本特质所提出的一些命题,也许仅仅是对西方思想主流的概括,因而亟待拓宽和展开。
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从更加全面和开阔的视野出发,更加广泛而深入地了解美德伦理学尤其是当代美德伦理学的重要文献,乃是十分必要的。换言之,我们如今对美德伦理学的接触和阅读,不能仅仅停留于那几本尽管耳熟能详但却相对久远的重要作品,还应该追踪当前的最新前沿,关注新世纪以来的多元发展。而这种追踪和关注,首先要求我们抱以开放的平常心,搁置内在的执念与成见,既不必纠结于“儒家伦理学是不是美德伦理学”这样的问题,也不要执着于“是用康德伦理学来统合美德伦理学,还是用美德伦理学来排斥康德伦理学”这样的困惑。我相信,若能充分涉猎并了解当代美德伦理学的新文献,那么,许多类似的问题都能找到比现在的宗派之见更好的解决办法,而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理论建构也能收获比现在的局部知解更好的解释方案。尊重事实,了解事实,反思事实,这又何尝不是学者的美德呢?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从当代美德伦理学的诸多文献中,选择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其中,既包括总体性、概览性、导引性的重要文本(如,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Virtue Ethics),也包含已被列入当代美德伦理学必读书单的重要著述(如, Virtues and Vices,Virtue Ethics:A Pluralistic View以及A Theory of Virtue),还包括借助哲学史资源对当代美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或重要问题进行补充与拓展的专业论著(如,Practical Intelligence and the Virtues,Suffering and Virtue),亦包括当代学者对美德伦理学内在局限的反思和修缮(如,Before Virtue,Rethinking Virtue Ethics)。当然,限于版权和译丛篇幅等原因,还有很多有价值的作品未被纳入这次出版计划。对此,我们希望今后能有机会弥补这方面的缺憾。但是,我们更希望,本译丛能够跟汉语学界已经译介的美德伦理学作品一起,共同提升中国伦理学人对于相关议题的理解,共同推进当代中国伦理学知识体系在全球视野下的更新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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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迈克尔·斯洛特与译者李义天合影于斯洛特教授家中(2022年12月)
《劳特里奇美德伦理学指南》前言
几乎每位哲学研究者都知道,美德伦理学是(西方)古典伦理学的主流形态;同样,每个人也知道,自1958年伊丽莎白·安斯康姆发表文章《现代道德哲学》以来,美德伦理学就开启了强势的复兴之路。如今,在英语世界,美德伦理学已然成为三种主要的规范伦理学进路之一——另外两种是后果主义和康德伦理学,而在获得如此地位或角色前,美德伦理学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尽管偶尔仍有哲学家想要指出美德伦理学不能自成一体,它仅仅是其他道德进路的虚幻替代品,或者,它无法提供任何有效的实践指南因而并不充分,但是,就大部分情况而言,美德伦理学似乎已经在我们的生活领域和职业环境中牢牢地确立起来。我们现在看到,有许多美德伦理学的课程和书籍,当然,还有很多文集和选集。那么,我们为何还要在越来越多的美德伦理学作品之外,再提供一本新的文集呢?本书不仅探讨美德伦理学的各种源头,还讨论它的各种发展和影响,而这些内容此前从未在同一部作品中集中加以探讨。
在安斯康姆文章的唤醒下出现的美德伦理学,其灵感和方法在一开始当然都是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而在最近几年,英语哲学界才承认,我们自己的大卫·休谟也肯定是一位美德伦理学家,他的思想与当今的哲学氛围息息相关。同样,也是在最近几年,有些哲学家指出,出于当前的哲学目标,我们还需认真对待斯多亚主义、柏拉图主义或尼采主义的美德伦理学。因此,美德伦理学的源头,就算它发生在西方传统内部,现在也已远远地散播开来,而不再局限于最初在安斯康姆的文章激发下所看到的范围。
同样地,人们日益认识到,在一些非西方的传统中也能发现美德伦理学的源头。西方的美德伦理学家越来越多地领悟到,美德伦理学在历史上也曾存在于并影响着世界上其他地区,尤其是亚洲。许多(尽管不是全部)研究中国哲学的伦理学家现在都把儒家思想看作一种或一组美德伦理学,而这种情况可能同样适用于佛学和其他的“世界哲学”。别的选集和文集只是部分地或有限地承认了这一点。如今虽然与30年前不一样,美德伦理学的文集通常都会收录一两篇儒学、佛学或者道家方面的论文,但这实际上让人觉得,西方的美德伦理学要比世界上其他地区的美德伦理学更发达、更值得关注,而本书正是试图纠正这一偏见。因此,本书收录了大量文章都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的美德伦理学相关;通过对孔、孟、荀的哲学给予单独的实质探讨,我们把这些伦理学家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置于同等的水平,而后者亦有单独的章节来处理。这不是说我们要把这些思想家分开讨论,而是想要表明,上述六位思想家全都值得作为思想家个体、因其自身光辉而获得我们的关注,他们并非仅仅是某些值得我们关注的传统的一部分。这只是一个例子来说明,本书如何拓展了我们对美德伦理学的历史形态和当下形态的理解,以及,通过从更加国际的视野来看待美德伦理学,这些事情在实际上又是怎样至少开始呈现在美德伦理学的研究者面前。就本书扩展了我们的美德伦理学观念而言,这只是诸多方式之一。
另一种重要的方式是对宗教美德伦理学的强调。本书收录了有关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的专门文章,另有两章介绍了当前的宗教美德伦理学及其发展。借助这样的开放性,本书还聚焦于美德伦理学的新拓展,以及对新问题的处理方案,后者是伴随美德伦理的道德心理学而出现的。承认美德伦理学的历史与当代进路的多元性,这使得本书能把批评的战线拉得更宽,它们可以检测出美德伦理学的局限性,比如,它们会考虑康德能否被合理地视为一位美德伦理学家,它们会考虑角色伦理、关怀伦理和美德伦理之间的各种关系,以及,它们会考虑哲学上的美德概念和品格概念是否能够同心理学的研究相协调。最后,本书还推进和扩展了对美德伦理学的应用——不仅考察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伦理学是否以及如何能够在应用的环境下得到使用,还考察了儒学和其他的非西方传统怎样能被用来加深我们对现实世界的理解。
我们希望,本书所呈现的整幅画卷可以表明,美德伦理学在历史上可能具有的研究形态,以及美德伦理学在当代哲学中可能获得全新方向,要比许多美德伦理学家直到最近才有所承认的更加宽广、更加多样。正如克里斯蒂娜·斯沃顿非常恰当指出的那样,美德伦理学其实是一个“属”(genus),而不是一个被称作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种”(species),而且,这里对世界上不同地区的不同美德伦理学传统的强调,可能会激励哲学家们超出传统或习惯的伦理学领域的藩篱,去寻求灵感和问题的解决方案。
当人们读完本书的所有章节后(就像我们编者一样),会产生一个在心中积累已久的有趣疑问:什么是美德伦理学?如果它是一个“属”,我们描述它的最好方式是什么?本书许多章节都发现,很难说它们所聚焦的那种当代进路或历史进路就真的算是美德伦理学,而“什么是美德伦理学”这个问题,事实上也激发了美德伦理学本身(以及众多批评立场)自安斯康姆文章出现以来这么多年的发展。类似问题似乎并未出现在后果主义或康德主义伦理学那里,这种事实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似乎也并未困扰其他的伦理学进路(尽管它们可能面临其他的哲学问题)。但是,美德伦理学的地位归属存在问题,却不一定影响那些我们不太有把握称其为“美德伦理学”的具体进路或学说的有效性或可信性。
尽管我们肯定不打算通过某种所有人都会同意或都应同意的确定无疑的美德伦理学定义来解决全部这些命名问题,但是,本书各章却是因为一种共同的旨趣而在这里凝结起来,它们都试图探究行为者品格的动力机制以及这种机制如何促成了她的道德行为者地位;它们都试图认真探究为什么说行为者赋予其行为的那些东西(可以是她的动机、智慧、美德)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它们还试图探究这些形形色色的思考是不是有可能比道德的其他方面更具有方法论上的优先性。这些承诺足以定义美德伦理学这个“属”吗?我们不会装作自己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我们邀请读者来探究这些问题,从而扩展他们的美德伦理学观念,开始独立思考我们应该如何定义美德伦理学的“属”。
正如我们期待读者很快就会发现的那样,本书所讨论的所有伦理学形态都非常值得我们展开哲学思考,而这种思考不仅足以使美德伦理学成为一个合法的概念,而且足以让本书或其他作品所采取的那些具体的但存在争议的美德伦理学形态配得上我们作为哲学家或哲学史家的关注。
尽管如此,在过去20年间,随着美德伦理学日益突出和富有影响,人们仍会不时以各种形式挑战美德伦理学,认为它不构成某种独立自足的进路。最有名的就是,罗杰·克里斯普(Roger Crisp)对近期的一些工作提出反对意见,这些工作以最具美德伦理学特色的方式把行为的道德性质建立在品格/动机的道德性质之上。不过,他的反对意见所赖以奠基的那些有关道德本质的假设,却是一些伦理学家(而不仅仅是美德伦理学家)试图挑战的东西。
因此,我们认为,他的工作更多地是展现了有关美德伦理学应该如何发展、可以如何发展的那些争论的活跃性,而不是表明,美德伦理学没有什么独到的重要之处,故应退出哲学舞台。事实上,我们认为,美德伦理学思想实际上可以具有怎样的重要性、多样性和独特性,这整本书已经提供了很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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