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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虚拟币流水达140亿,此利润绝对不可图谋 | 非法经营罪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虚拟货币非法经营的案件做出了终审裁定,这起案件将虚拟货币非法经营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推向了公众视野,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与反思。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案情回顾
时光倒回至2018年初,虚拟货币市场正处于一片繁荣景象之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何某受到郑某的邀请,决定涉足这一充满诱惑的领域。他在某知名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商户”,开始从事虚拟货币“USDT”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交易。据了解,交易所的自选交易区,不同商户在收款渠道、交易额度以及交易价格方面各有不同。其中,收购“USDT”的价格主要集中在6.85元左右,而出售“USDT”的价格多为7元左右。“这样一枚“USDT”至少可以赚0.12元左右,在行情出现剧烈波动时,差价会更大。对于一些想追赶行情的玩家来说,卖到7.5元也会有人要,量大利润就可观。”起初,何某只是小规模参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野心逐渐膨胀,开始寻求更大的利润。
同年5月,郑某为何某提供资金支持,何某与刘某共同经营起这一兑换业务。双方商定,所得利润由郑某分一半,余下部分由何某和刘某按七三分成。在这种诱人的利润分成模式下,何某的贪婪之心愈发难以遏制。为了扩大业务规模,他租赁场地、招募员工,并利用亲友的名义注册多个账号和开设银行账户,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进行大量的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兑换交易。
二、非法经营
在何某的操作下,其不仅将自有资金投入这场非法兑换业务,还从他人那里接收大量用于兑换业务的资金,总额高达6.09亿元。这些资金在何某的手中迅速流转,形成一条庞大的非法资金链。截至2019年5月,何某控制的银行账户累计交易流水已经高达140亿余元,其个人非法获利477万元。他将这些非法所得的资金用于购买房产、投资理财产品等,试图将其合法化。
然而,何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的相关规定,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更给社会带来极大风险。
三、法律制裁
面对何某的违法行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其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对此,何某并不甘心,他选择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他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然而,这一主张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再次证明了法律对于虚拟货币非法经营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润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特别提醒
在虚拟货币交易领域,虽然看似充满了诱惑和利润,但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和法律红线。国家已经明确禁止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之间的充值、兑换业务,任何试图绕过这一规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润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对于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而言,应该提高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欺骗。此外,对于那些意图从事虚拟货币非法交易的人来说,何某的案例应该成为反思的镜子,贪婪冒险只会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来源:公安部经侦局
责编:张适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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