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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假方式获取入学资格,武大一毕业生被撤销学位、学历
长江日报客户端2019年1月2日消息,没参加比赛却成一级运动员,因以虚假方式获取入学资格,武汉大学发公告撤销了一名毕业生的学位和学历。
1月2日,长江日报记者在武大本科生院网站上查询到了这份撤销学位和学历的公告。公告中介绍了撤销武大2013级毕业生祝熠学位和学历的原因及依据。
2013年,祝熠以国家羽毛球专业一级运动员的身份,参加武大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并取得入学资格,于2017年毕业,获广告学专业毕业证书和文学学士学位。
去年7月26日,湖北省体育局发出《关于取消祝熠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并送至武大。武大本科生院在公告中表示:“确认其以虚假方式获取高水平运动队入学资格。”
1月2日,湖北省体育局网站发布《关于撤销祝熠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公告》。公告对撤销祝熠一级运动员称号的情况做了具体介绍。
2012年5月,祝熠以参加全国羽毛球冠军赛混合团体第八名的成绩,申请取得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经调查,2012年的全国羽毛球冠军赛,祝熠并未出场,“不符合全国冠军赛团体第四至八名的出场运动员可申报一级运动员的规定”。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是武大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条件之一。
据了解,高校招生对高水平运动员的高考成绩要求相对较低。武大当年公示的预录取学生名单显示,祝熠享受的是“单招”的录取政策。
武大本科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如果学生入学时身份不实,即便已从学校毕业,根据规定,其获得的学位和学历仍会被撤销。
武大本科生院在公告中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经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祝熠学士学位,同时学校决定撤销祝熠学历。
长江日报记者获悉,祝熠曾向湖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诉,但经调查后,其申诉被驳回。
链接>>>
违反招生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应撤销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摘自《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原题为《以虚假方式获取入学资格,武大撤销一毕业生学位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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