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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与四家商业银行签战略协议,获95亿元意向性授信额度
更换第一大股东之后,新湖中宝利好消息不断。7月11日,新湖中宝(600208.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与四家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四家商业银行拟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且提供合计不超过95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
四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具体而言,工行衢州分行、农行衢州分行、宁波银行衢州分行同意分别给予公司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重点支持功能性新材料等板块的建设与发展。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融资金额,由双方根据项目报批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新湖中宝与建行衢州分行的合作内容包括: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有关信贷政策及浙江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向符合建设银行信贷政策的板块提供总额3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额度,具体的实施条件及融资金额,由双方根据报批情况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债券承销及投资、产业基金等。
新湖中宝表示,公司本次与四家商业银行及浙商资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衢州国资入股及拟变更实控人后,近期与金融机构紧密互动的成果。
同时,新湖中宝还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签订战略协议。浙商资产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后者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分别持股90%和10%。
新湖中宝与浙商资产的合作涉及多个领域。一是,共同开展困境地产项目合作,双方拟指定主体共同发起设立特殊机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或基金),以困境地产为主要投资方向;双方以各自的业务能力及业务资源向合伙企业(或基金)赋能,并分享合伙企业(或基金)的投资收益。
二是,股权投资合作。新湖中宝称,公司致力于发挥被投资企业在数字经济生态建设方面的引领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实体经济的相互融合。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内部制度规定情况下,与浙商资产在不良资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积极向浙商资产推荐优质股权投资项目。
三是,产业服务商生态圈合作。浙商资产目前正致力于在不良资产服务商平台特资科技的基础上,聚合各类产业资本,搭建包括特许服务商、合营服务商、外部服务商在内的服务商集群,优化完善服务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相关行业不良资产的专业化处置。公司可凭借其在行业研究中积累的丰富生态圈资源,筛选优质产业主体,为浙商资产推荐相关产业服务商。
四是,共同服务客户。围绕浙商资产在特殊机会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依托自身业务资源以及客户基础,强化客户资源互通,共同服务客户,打造特殊机会投资生态圈。
7月11日,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7月1日至7月11日,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智宝”)已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完成增持共计121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增持金额为2000.00万元,已达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上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衢州智宝的增持计划为自7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2.00元/股。
上述增持实施后,衢州智宝及其关联人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安财通”)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4.4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8%;其中,衢州智宝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7%,新安财通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1%。衢州智宝及其关联人为新湖中宝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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