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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宣布: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私募融券保证金上调至120%
证监会宣布批准暂停转融券业务后,三大交易所同步宣布上调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
7月10日晚,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而在此前,融券保证金比例为不得低于8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为不得低于100%。
同日,深交所、北交所发布相同内容的《通知》,将融券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私募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20%。
“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本通知的要求。”《通知》还表示,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交易所其他规定与该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证监会表示,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对平抑非理性波动,促进多空平衡与价格发现,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具有积极作用。2023年8月以来,证监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关切,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融券和转融券业务监管的举措,包括限制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上调融券保证金比例,降低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证券划转效率,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等;同步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持续加大对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截至2024年6月底,融券、转融券规模累计下降64%、75%。融券规模占A股流通市值约0.05%,每日融券卖出额占A股成交额的比例由0.7%下降至0.2%,对市场的影响明显减弱,为暂停转融券业务创造了条件。
7月10日,为进一步强化融券逆周期调节,证监会依法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自2024年7月11日起实施。同时,批准证券交易所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调至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实施。证监会表示,此次调整对存量业务分别明确了依法展期和新老划断安排,这有助于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市场稳健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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