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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卖假酒还收购酒瓶勾兑灌装,这起制售假冒茅台“特供酒”案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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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在市场上见到过所谓的“某某机关特招酒”“某某部门接待用酒”?这些看似高档又神秘的宣传标语,让其摇身一变成为茅台“特供酒”。但是,它们都是假的。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上海检察三分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制售假冒茅台“特供酒”案开庭宣判。
涉案假冒茅台“特供酒” 上海检察三分院 供图
该案系公安部公布的5起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例之一。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检察三分院获悉,被告人范某波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海检察三分院介绍,2023年7月至9月,被告人范某波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低价从他人处采购假冒“贵州茅台”等商标的“特供酒”并销售,销售金额22万余元。2023年10月至案发,范某波收购假冒“贵州茅台”等商标的酒瓶、酒盒、酒盖、飘带等包材和低价白酒、香精、乙酸乙酯等制假原料,伙同他人通过勾兑、灌装的方式制造假冒“贵州茅台”等商标的特供酒并销售,销售金额46万余元。
上海检察三分院介绍,制售假冒茅台“特供酒”的犯罪手段包括:回收酒瓶、瓶盖等包材;购买低档白酒作为基酒;伪造“特供”渠道等。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购买茅台酒时需要注意:观察包装、闻香识酒、查看价格、选择正规渠道。
责任编辑:陈逸欣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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