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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治理招投标乱象:监管人员监守自盗,公安局长充当掮客

李奖 周游/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12-3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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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拿不到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这曾经是四川省遂宁市招投标市场上围标团伙的公开叫嚣。在这种招投标乱象的背后,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与不法人员相勾结。

发生在遂宁的招投标乱象,引起了中央巡视组、四川省委巡视组的关注。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给四川省委、四川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给遂宁的问题清单中,均一针见血地提到。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从2017年2月开始,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在遂宁展开。与此相伴的,更是一场艰巨复杂的反腐败斗争。

围标者:机关算尽钻漏洞

2017年初,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涪引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进行过程中,不少人便发觉其中存在猫腻——29家企业投标,有22份标书雷同,仅存在一些细微差别。很显然,这其中有重大的围标串标嫌疑,而且手段十分粗糙。

令人不解的是,如此明目张胆的围标行为竟然“顺利过关”。该项目的中标金额为1000余万元,由四川某建筑企业中标。当然,这家企业只是挂牌的,真正的中标者是幕后的组织围标者。

不久之后,相关部门接到举报,称“蓬溪县涪引灌区升级改造项目存在买卖标的行为”。随着调查深入,以何某琦、洪某、文某、罗某波为首的围标串标“四大团伙”浮出水面。他们对遂宁市公开招标项目进行疯狂“围猎”,再根据项目类别,按标的价5%至15%的比例进行转卖。

时光倒回2012年,遂宁市引入电子评标系统,但这套系统存在不能识别雷同投标报价的缺陷。电子评标系统的漏洞,让富有招投标经验的何某琦嗅到了机会。2013年起,何某琦在遂宁大肆围标,一度独占遂宁电子标市场中标份额。消息不胫而走,许多不法人员不惜以重金买通何某琦手下技术人员,试图摸清其围标方法。很快,包括何某琦在内的“四大团伙”形成,他们实施围标,既协作又竞争,既能单独出击又可整体作战,视具体项目需要分合不定,人员互有交叉。但各自关键成员稳定,内部按股分成。

据了解,在招投标阶段,“四大团伙”主要是利用电子评标系统缺陷,采取大规模借用企业资质、统一制作标书等方式展开围标,所有流程在计算机上完成。“四大团伙”买通了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一名出纳,每次招投标有多少企业缴纳了保证金,出纳都会及时告知“四大团伙”。

一名“四大团伙”的成员交代,获悉有多少企业参与招投标,对于围标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知道具体数字,才能组织数量恰当的企业进行围标。“打个比方,假若对手有两家企业缴纳保证金,那我们就要组织二十家企业来参与招投标。当然这二十家企业都是由我们控制,实际上就是围标。如果组织十九家,力量不够,不足以排除竞争对手;如果组织二十一家来,就是一种资源浪费,还得多缴纳一家企业的招投标保证金,加重资金压力。”

靠着这些手段,一段时期,“四大团伙”几乎垄断了遂宁的招投标市场。“他们对外叫嚣,没有拿不到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经查实,近五年来,“四大团伙”围标串标项目多达185个,个别项目甚至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

包庇者:甘于“围猎”收好处

遂宁市海关综合业务技术用房,是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2013年和2014年的三次公开招标中,该项目的建设、安装、绿化工程,分别由四川遂宁尧顺集团、江西南昌中康公司、浙江衢州九合环公司中标。

本地项目有异地企业中标,在工程建设行业当属正常。但令人疑惑的是,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三项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却并不是这三家中标企业,而是遂宁当地个体承建商赵某。

为何实际施工方与中标人不一致?在遂宁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答案终于揭晓。围标团伙在招投标过程中拿下该项目,接着再高价转卖给了赵某。

据了解,在招投标阶段,“四大团伙”主要是利用电子评标系统缺陷,并不需要官员打招呼帮助其中标。然而按照公开招标流程,公职人员在备案审查、投标信息管理、投诉调查等多个环节介入招投标活动。只要所有人各司其职,“四大团伙”的伎俩并非无法戳穿。而“四大团伙”的围标串标行为能如此肆无忌惮,背后原因正是相关人员监守自盗,才导致一些重点监督环节形同虚设。

以海关综合业务技术用房为例,实际施工方与中标人不一致,业主方是很容易发觉的。为了加强标后监督,遂宁市还成立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副县级),专门履行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责任。然而时任遂宁市代建中心主任的冯亮,收受了个体承建商赵某7万元,对显而易见的问题装聋作哑。

“冯亮长期在工程建设领域任职,对围标串标情况比较了解。但他认为这就是所谓行业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大肆从中捞取好处。”有关办案人员告诉笔者,冯亮任代建中心主任期间,发包的14个项目中,有8个他从中收取了好处。

“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人。”遂宁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在招投标领域原本有若干监督环节,可是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如果不能履职尽责,反而成为包庇者的话,监督便形同虚设。那些围标团伙在“围猎”工程项目之前,首先是“围猎”干部。

“被围猎”的干部并非冯亮一人。在许多监督环节上,公职人员与围标串标团伙沆瀣一气,整条防线支离破碎、漏洞百出。

比如,市环保局原党组成员、市环境监测站原站长张凯利用职务之便,在市环境监测站设备招投标采购过程中,先后收受供应商贿赂13万元,通过透露采购信息、“设定”采购设备参数、评标刻意打高分等方式为供应商提供帮助,导致围标串标畅行无阻,也最终形成采购过程中的“回扣”输送链条。

还比如一些评标专家,他们有个微信“业务群”,每次只要涉及招投标工程评选,就会在群里相互交流。不法分子也混在“业务群”里,总是能第一时间获知消息。事实上,这些专家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公司在围标,但为了几万元的好处,他们从不说破。

甚至围标团伙偶有失手时,他们还能“请教高人”,最终失而复得。如在“任家渡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流标,“四大团伙”中的洪某是组织围标者,自然心有不甘。他通过关系找到遂宁市发改委招投标管理科某干部咨询如何处理,该干部熟悉招投标流程,“建议”按程序进行投诉,最后投诉由该科进行了行政复议,复议认定流标无效,重新评标,二次评标后相关利益方成功中标。

通风报信者:唯利是图终落马

专项治理由市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市委主要领导提出明确要求,“风要刹住、干部要收手、违法企业要认罪、违法所得要追回、非法利益链要斩断”,务必要“还市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四大团伙”并不甘心失败,个别领导干部因为早被拉下水,此刻竟忙着通风报信,让调查工作遭遇到不少阻力。

曾担任大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的陈小平,与“四大团伙”中的洪某过从甚密,而两人的交往更是一个长期“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过程。早在2012年,陈小平担任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级别并不高,且不具体负责经济案件。但洪某此时便在陈小平身上“下功夫”,以赞助购车款的名义送给陈小平10万元。

据遂宁市纪委相关人员介绍,洪某与陈小平认识多年,2012年送10万元时,没有明确的请托事项。这就是一种“长线投资”,希望日后有求于陈小平时,对方能“出手相助”。此后每到逢年过节,洪某都会“有所表示”。随着陈小平职务的提升,洪某的“投资”开始产生“回报”。到最后两人已是亲密的“商业伙伴”,共同经营一些生意。洪某的亲属在外地涉嫌刑事犯罪,陈小平都会千里迢迢赶过去,利用自身影响力来“捞人”。

当洪某因组织围标东窗事发之后,陈小平多次打探案件办理情况,并建议相关涉案人员外出躲避。他还扮演起掮客的角色,拿犯罪嫌疑人的钱去行贿遂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希望暂缓调查,甚至不立案。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细节,治理开展之初,遂宁成立了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不仅围标团伙被打掉,多名原本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干部也因涉及贪腐而落马。

“这在机制上保证了专项治理的顺利推进。”遂宁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即便成员单位中有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相继被查出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案件的调查,但整个治理工作并未受到影响。

截至目前,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遂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纪党员干部37人(其中查处县级领导干部6人,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收缴违纪违法款373万元。政法机关立案侦查122人,查实围标串标项目185个,标的总金额57亿余元,查实相关人员违法所得2.4亿余元。

在推进查处工作的同时,堵塞监管漏洞的工作亦同步推进。在专项治理期间,遂宁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单位研究出台《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六条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企业、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

(原标题为《 四大团伙”疯狂围标;监管人员监守自盗;公安局长充当掮客……针对招投标市场种种乱象,四川省遂宁市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斩断招投标乱象背后的腐败链条》)

    责任编辑:钟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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