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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是什么?丨松法·说

2024-07-05 17: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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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说法解惑的 上海松江法院

文字来源:

泗泾法庭 郭子豪(实习生)、 李珺晔(实习生)、张曼婷

审张曼婷

从“互联网+”到物联网的全面铺开,其中离不开串起点和点、连起面与面的相关从业人员。而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快递配送员等新业态就业群体因其工作时间、地点、报酬和工作量不固定,难以在受到职业伤害时获得保障。传统路径下,相关就业群体在遭遇职业伤害时会主张工伤赔偿,但因雇佣方难确定、法律关系难界定导致难以认定劳动关系,从而无法认定工伤,维权存在障碍。

2022年人社部牵头推进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职业伤害保障可以理解为是对工伤保险的一个补充,主要是为了覆盖工伤保险没有完全覆盖到的一些人员流动性大的新型行业。针对新业态形态和工作模式试点推进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从而越过劳动关系认定的门槛,直接通过职业伤害认定渠道进行保障。

截至2023年9月,累计参保人数668万人;截至2023年底,731万人;截至2024年3月底,达801.7万人……这是人社部自公布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情况以来的三组数据。自2022年7月起,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市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开展。

根据上海区域内2021年至2023年审结相关案件抽样统计,2022年、2023年新业态从业人员遭受职业伤害后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劳务者受害赔偿类纠纷均呈下降趋势。

那么目前试点推广的新业态职业保障制度和工伤保险存在什么区别呢?

适用群体不同

工伤保险

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

可以参加且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群体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工伤保险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群体。

适用于通过试点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员等。

投保主体不同

工伤保险

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目前的投保主体为试点地区的试点平台企业。

参保方式不同

工伤保险

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由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等次。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依托“金保工程”建设全国集中的职业伤害保障信息平台;

2、平台企业总部首次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应当自参加试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信息平台报送职业伤害保障登记信息;全国信息平台将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省级集中系统,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为平台企业办理职业伤害保障参保登记。

3、平台企业总部应当自企业办理参保登记次日起每日4时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为单位,将前一日平台接单人员基础信息和接单汇总信息报送至全国信息平台,由全国信息平台分省推送至省级集中系统,由省级经办机构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

4、目前的缴费模式采用按单缴费的方式,每日24时前执行结束的订单计入当日应缴费订单范围,按不同行业制定相应费率,按每月总单量进行缴费。

按单缴费模式下平台企业将完整的工作任务分解成一个个订单,根据每单缴费标准缴纳费用后,按月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名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该种模式不要求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一公司或平台建立稳定长期的劳动关系。

理赔流程不同

_

工伤保险

_

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

事由

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被诊断、确定(工伤)

事由

职业伤害发生(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可在试点平台企业在应用客户端中设置的“一键报案”功能,向平台企业发送事故报案信息。)

申请认定主体

第一顺序:用人单位(事由发生30日内)

第二顺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事由发生1年内)

给付申请主体

第一顺序:平台企业(事由发生3个工作日内)

第二顺序: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事由发生30个工作日内)

认定机构

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认定机构

职业伤害发生地的人社部门

认定期限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认定期限

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不予确认结论

是否需要确认劳动关系

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是否需要确认劳动关系

无需

是否书面通知申请人

是否书面通知申请人

3个工作日内线上或线下送达申请人,并将结论通过全国信息平台推送至试点平台企业总部。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如存在伤残)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如存在伤残)

职业伤害结论通过省级集中系统自动推送给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经办机构。

平台企业或者服务机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及时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线上服务渠道或者当地经办大厅选择申请鉴定类型,预约劳动能力鉴定时间。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职业伤害发生地的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程序和标准

参照工伤

是否可申请重新鉴定(如不服原结论)

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是否可申请重新鉴定(如不服原结论)

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平台企业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理赔

工伤保险基金赔付部分由社保基金直接向职工或家属发放,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用人单位发放。

理赔

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赔付部分直接向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待遇支付账号(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发放,或者通过该账号直接结算;职业伤害期待遇等由伤害发生时所执行订单(多平台行程中的首单)的平台或相关企业发放。

理赔项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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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

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医疗费用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应当在签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参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根据是否已实现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以及是否涉及第三人责任,提交相应材料)

康复费用

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在签订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费用。职业伤害康复按照国家和各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项目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

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业伤害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到与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辅助器具配置按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执行,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和各省规定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由经办机构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的次月起将下列待遇直接发放给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待遇支付账号(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构成伤残相关待遇

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标准:本人工资)

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标准: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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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计算标准:本人工资)

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计算标准: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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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人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标准:本人工资,部分省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六级伤残人员一次性津贴(计算标准: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构成工亡的相关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经办机构通过省级集中系统共享到因职业伤害死亡信息后,应当按照各省规定核验死亡人员近亲属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其他待遇

五级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人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发放;

因工伤治疗需要暂停工作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在职业伤害期内的生活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承担,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职业伤害人员在治疗职业伤害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平台企业或者平台服务机构负责安排。

除此之外,平台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优化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体系,为新业态从业人员“上保险”,既减少了相关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反复就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进行仲裁和诉讼的维权成本,也使从业人员的理赔渠道增加。

原标题:《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是什么?丨松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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