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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的选官运作与文学“官样”的形成
雨果《悲惨世界》说: “风度是理想的形态,容止则是理想的动态。”若借用这一说法,南北朝士人在追求仕宦“理想”的过程中,世族群体、时代风尚、文章主题、文运走向在选官运作的制度框架下形成了迥异于魏晋的“风度”与“容止”。无形之中,选官制度也成了南北朝文人进行官场书写、以品论诗、寒贵分途的主导机制。
北魏孝文帝像
当前,国内外有关选官制度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两汉、唐宋、明清等时段,同类型的六朝研究在深、广度方面均不如前者。既有的六朝研究主要从九品中正制、贵族制等角度揭示官僚制度的基本形态,至于贵族制的连续性问题,也存在于“东晋”说(田余庆《东晋门阀士族》)或“东晋迄至梁代”说(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的争议。与科举制下的唐宋选官制度相比,南北朝选官制度无疑是不完善的。然而,不完善只是历史状态,不是研究价值的判断结果。它以分裂和乱世为底色,不仅向前沿袭汉晋旧制,应时随宜衍生新的制度,也为隋唐新制的孕育、成型奠定了基础。令人遗憾的是,历史学的冷热趋势在文学领域形成了“正相关”的投射。选官与文学研究同样集中在唐宋、明清时期,傅璇琮、王勋成、祝尚书、吴夏平、刘万川、叶晔等学者的论著已逐步确立起唐宋以来选官与文学互动研究的成熟范式。相比之下,南北朝选官与文学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年谱、评传等仕宦细节考辨的史学层面,某些较为深入的成果,多集中在乐府制度、藩府与文学集团、世族仕前教育与文学、中书草诏与公文骈化等方面。可以说,针对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学互动关联的全面性、系统化的研究论著少有问世,孙宝教授新著《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运兴变》正弥补了这一缺憾。
该著采取文本细读与宏观观照相结合的方法,基于南北朝选官与文学交互影响的历史特色而撰。它遵循分-分-总的模式展开论述,分上、中、下三编,体大思深而又精勤微细。上、中两编分为“南朝文官铨选与文学书写”与“北朝文官铨选与文运演进”,既勾绘南北朝“选官—文学”混合体的整体图景,又揭明图景之下隐伏的各条脉络走向;下编“南、北朝选官文化及其对文坛的映射”,选定五个典型命题进行专题探讨,最终提出“选官-文学”混合体概念,为深入探讨中古选官制度与文学关联的内生机制与外在表现开拓了空间,深化了相关论题的识见层次与叙述格局。
选官变革之际发见文运的因应变化
观察选官制度与文学的交叉互渗关系,选取官制相对稳定运行的时期进行静态分析是常规操作。本书却善于从某一官制的动态变化中,提取文风变迁的时代信息。比如在中编第二章“学官、礼职分工与东魏、北齐文风畸变”一节,立足北齐皇建元年(560)八月国子改“学”为“寺”事件,认为在太常、国子学官称谓变更与职能扩充之外,相关官制变化构成了北齐文风畸变的催化剂,并清晰勾画出两条变化路径:一路顺太常寺而下,被剥离国子学的太常寺在职能上专司于祭祀和礼乐。因在位者高洋、高演、高纬对胡戎俗乐的特殊爱好,太常寺顺风承旨,引入和传习胡戎乐及歌舞之伎。身处其间的文人如祖莹、祖珽父子希意就上,也将西凉鼙舞、清乐、龟兹等杂乐纳入宫廷雅乐。胡户、杂户等遂随俗乐入宫获得恩宠,朝官谄上结附之。伴随着太常寺降格浊化和引领朝望功能的衰弱,建立在声韵之学上的嘲戏之风渐盛。这一此伏彼起的变动直接推动了北齐文风从“典正雅丽走向俗艳尚新”(第515页)。一路自国子寺而出。自汉魏以来,博士学官地位清贵,国子祭酒人选受士林推崇。在北齐对儒术教化不重视甚至抗拒的大背景下,国子祭酒的教育和学术职能被强化,文事职能却萎缩,“博士”升迁渠道窄化引发寒儒何去何从的焦虑。刘昼之类寒儒群体经历了“缉缀辞藻”(《北齐书》卷四十四《刘昼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589页)复归经论著述的转变。这是北周苏绰撰制典正古质《大诰》的先声,也为隋朝公文改革埋下伏笔。此外,北齐文坛俗艳清奇和典正古质的变化可与后来南北文风合融形成呼应。一般认为,《隋书·文学传序》归纳的“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两种文风的交融发生隋朝。但本书将这个时间上推至北齐。书中指出:“以颜之推、卢思道、荀士逊、李百药等为代表的北齐文士入隋后既有‘清音’之长,又发挥‘词义贞刚’的优势,已然呈现出魏徵理想的文质兼美模式。这对唐代文坛兼重‘宫商’声律与‘词义’内涵的集大成式的发展也不无奠基之功。”(第532-533页)
南北朝如何认定门第等级,是了解贵族门阀政治运行机制的关键问题。北魏孝文帝于太和十九年分定姓族等级,并根据划定的姓族次第制定《方司格》,用来任命与姓族相应的官职。这标志着北魏率先采用国家统一标准为氏族分等,不仅形塑了北朝的权力秩序和社会秩序,也对唐代以《氏族志》划定门第的国家行为产生深远影响。有关北魏分定姓族的制度来源众说纷纭,学者归纳为沈括“天竺种姓制度影响”说、宫崎市定、陈寅恪“模仿南朝门第”说、池田温“南朝门第无国家统一标准”说、冈崎文夫“北魏孝文帝改革影响南朝”说、唐长孺“传统惯例具体化、制度化”说等五种(川合安著、柴栋译《南朝贵族制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261-263页)。著者在前人基础上,以獠族、南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政权官制为例,归纳出它们以权位高低、人口多少品定部族等级次序的共通性特点。进而提出新说,认为除了九品官人法的潜在影响外,北魏分定族姓主要依托北魏前期官爵四分法的既有制度,也潜在吸纳西汉“四计”、东汉经学策问四等取士的方式。这一见解拓展了唐长孺、陈爽之说,对深入探究北魏分定姓族的制度起源有积极意义。在上述制度考辨的基础上,著者还揭示南北朝“甲第”的“膏腴”象征性、婚宦属性及其政治功用,进而探讨该朝世族“甲第”生活及其文学书写的关联,使得刚性的选官制度与门第等级在文学场域中获得了活泼多样的意涵呈现。
官制运作之中的文人心曲
古来人臣得拜高官,依惯例会上辞让表文,以示谦让推贤之意。拜官上让表,则是从封拜授官礼仪中引申而来。汉代应劭《汉官仪》卷上载:“凡拜,天子临轩,六百石以上悉会,直事卿赞,御史授印绶,公三让,然后乃受之。”(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24页)汉末随着拜官让表渐繁,虚让成风,让表流于伪饰客套。晋人刘寔批判说:“季世所用,不贤不能让贤,虚谢见用之恩而已。相承不变,习俗之失也。” (《晋书》卷四十一《刘寔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194页)在这样的普遍印象下,人们对辞让文书的解读多停留在写作技法和辞让者政治心态上,而忽略其文本内容隐含的选官价值。
《八公图》,唐代陈闳绘,绢本设色,现藏于美国纳尔逊博物馆。
南朝三品以上官职如尚书仆射、尚书令等属于让官范围,著者观察特重出身的尚书仆射的拜受条件、人选和辞让文书,发现让表文中所提到的推让对象合乎优选原则。在他人让表中获得多次推荐的人,往往会被纳入铨选范围。这类似记名投票,得票高者反映了民意,亦是书中所述“推让表奏具有扩大铨选范围而优中选优的功能”(第117页)。上编第一章“南朝尚书官的优选原则与让官文书”以徐陵《让左仆射表》为例,指出徐陵在辞让尚书左仆射的同时推举王劢、周弘正、张种三人为候选者,并一一陈明三人胜任的理由。其中王劢,早在徐陵《晋陵太守王劢德政碑》中已得到激赏。对照表、碑,可知徐陵选定的推让对象经过精心选择,是出于拔擢人才的实际考虑,与魏晋以来逢官必让的客套表文不同。
上编第三章“《悲人道》与南朝中央、地方权利之争”一节,叙析谢晦顾命、废立、拥兵、败杀的一生,重点解读谢晦被押解入京时所作的《悲人道》。著者认为,《悲人道》反映了元嘉初中央、地方权力争夺过程中的士人哲学及其文学表达。谢晦从《礼记·大传》“人道”表述出发,思考家族门户之责,君臣相处之策,立身行事之则,阐述“悲”的主体、根源、原因和形式。在“哀人道之多险,伤人道之寡安”的悲不自胜中,用《庄子·道遥游》“无待”“无名”以达生自解。在著者细读精析下,《悲人道》犹如一面多棱镜,折射出谢晦荣登人臣之极、坠落“狼藉都市”(《南史》卷十九《谢晦传》,第525页)的仕旅悲剧。
再如谢灵运于晋末所撰《撰征赋》。《撰征赋》属于纪行赋,汉晋以来已形成相对固定的书写模式,即随着行程的展开和空间的位移,因地写景引史用典,末尾抒怀表志。谢灵运《撰征赋》书写结构与以往的纪行赋相近,但内容主题更丰富,融行纪行、述祖、咏怀等于一体。或因《撰征赋》在文体上的沿袭性,研究者多就赋篇的地理空间写作和谢灵运个人用舍行藏两个层面进行考察。著者则紧抓《撰征赋》中地理和历史两条线索,揭示赋文本的空间布局,即以地点为标志词,进行史实关联和铺展,塑造刘裕、谢安、谢玄等顺应天命的形象,从而表达个人的价值取向和仕途诉求。谢灵运对刘宋政权的真实态度如何?一直以来,我们受谢灵运入宋降爵、入京不得志、外放肆游山林和流放广州被杀等一系列事件所牵引,倾向于认为谢灵运对刘宋政权持不合作甚至抗拒立场。通过著者对《撰征赋》深度剖解,可以看到谢灵运在赋中隐动复杂的心态。他除了显而易见的炫示才学、自矜家世外,还有鲜为人知的献赋示好、亲附求官的做派。此赋篇还可与谢灵运在刘裕封王后即转任宋国黄门侍郎等仕履形成文、史互证,透露出谢灵运在东晋末年政治立场转变的事实。
歧义疑说之外的独得之断
学界有关沈约起家奉朝请时间、《为始兴王让仪同表》撰者、沈约《郊居赋》作年等问题争议较多,尚无定论。下编第一章“家难与沈约仕进及其作品考论”从宋孝武帝宥罪大赦诏的颁发、吴兴沈氏父子家学传承、郊居考室礼等层面给出可靠的答案:沈约起家奉朝请应在大明七年;《为始兴王让仪同表》撰者为沈约之父沈璞;《郊居赋》作于天监九年四月左右。其中,沈约起家奉朝请的时间考证尤为精彩。沈约奉朝请时间有四种说法:孝建初、大明四年、大明四年至五年和泰始元年。著者指出前三说所依的文献均有可疑之处。宋孝武帝孝建初说的论据是《宋书·百官志下》“孝建初,奉朝请省,附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宋书》卷四十《百官志下》,第1245页)。其实,刘骏统治期间奉朝请从未停封。《宋书·百官志下》应依修订版,断句当是“孝建初,奉朝请省附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宋书》(修订版)卷四十《百官志下》,第1350页)。大明四、五年说的证据是沈约《钟山诗应西阳王教》李善注引的裴子野《宋略》“孝武封皇子尚为西阳王”(《六臣注文选》卷二十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16页上)。著者另辟蹊径,从该诗另一题名《登覆舟山诗》入手,由山河地理、同题创作层面论证李善之误,进而质疑大明四、五年说。最后,通过细析孝建、大明年间所颁宥罪诏,推断出沈约起家奉朝请的可靠时间。
学界对《南齐书·文学传论》“张眎擿句褒贬,颜延图写情兴”(《南齐书》卷五十二,1972年版,第907页)两句具体指向均有疑问。针对前句,著者通过梳理汉魏晋南朝从经学研究方式到宫学经筵擿句之法,再到诗歌化典之法,进而推断“张眎擿句褒贬”可能与张眎所任之职存在关联。这为我们理解“擿句”提供了一个新视角。书中对“颜延图写情兴”的考论更为详切。就今天的语境来看“图写”二字,一般会模糊地理解为一种注重雕琢的写作方式。但这种测解没有可靠的证据,不足以服人。著者巧妙地变换思路,将“颜延图写”放到绘画范畴进行观察。在绘画视野下,许多现存文献和信息犹如一片片拼图,渐渐拼出一张令人惊喜的图景。将“图写”往绘画方向理解,需要解答三个核心问题:颜延之是否具备书画技艺?他是否有长期接触书画的条件?诗文领域的“图写”具体样态如何?针对第一个问题,著者在梳理汉晋“图写”演变路径的前提下,发见颜延之具有书画同源的思想和实践,确认其具有相应的艺能涵养。第二个问题通过梳理颜延之的仕历可以得到答案。颜延之一生主要担任东宫僚属、国子祭酒、秘书监、太常等儒官礼职,职能所在是“制礼作乐、兴学教化和润色鸿业”。这对接触宫廷、府署所藏书画有天然优势,“是其能接触宫廷绘画的必要途径”(第980页)。第三个问题的答案可以从颜延之现存诗文与图画关系中寻找。著者将颜延之相关作品分为颂美教化类和时政批判类。无论哪一类,都可以找到作品与图画关联的痕迹。比如颜延之《赭白马赋》描写的骏马各处体态用词可在《相马图经》中得到印证。将“图写”按字面意思去理解,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确实能自圆其说。无论是张眎的“擿句”,还是颜延之“图写”,都与他们的仕职背景有关联。这就为从选官制度视角审视文论问题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选官-文学” 二元视角的化合与展望
探讨官制与文学的互动关联已是先秦、两汉、唐宋至明清各段文学研究的惯常论题,专就南北朝而言,“选官-文学”二元视角亦是考察官场事件向文学事件转化、铨选带动文士流动、权力布局引发文坛力量消长的有力、有效方式。不过,选官与文学毕竟分属于政治和艺术领域,两者的运作方式和撰作思维存在明显的差异甚至是对冲性矛盾。研究者首当其冲面对的难题就是如何区分官员撰述文本的文学性、政治性的归属边界,继而如何判定政治文书的文学性或者文学创作的政治性的主导标准,诏奏章表等应制王言的文学性何在,文士如何突破自身的官员身份、官场视角而切换为文学视角,如何解释官样鲜明的文学作品是围绕文官铨选的派生物,抑或文人介入官场生活后的文学化记录,等等。上述不只是南北朝特定的时代命题,也是我国官制文学理论框架得以建立的核心命义所在。对此,著者提出南北朝“选官-文学”混合体的概念,认为两者虽然混而不融、彼此独立,却是透析南北朝文人、文运的关键性钥匙,更构成了这一时期“官样文学”产生的内在动因。南北朝选官制度的文教动机、铨选程序、官场生态与士人心态密切联动,促进了职官品第制度与以品定诗、以官论文的批评方式的生成。南北朝官制演进过程中诸制文书的孕育、产生方式以及政务文书的文体类型、功能、审美形态,具有区别于汉晋官制文学的独特品格,更为探讨唐宋以降选官制度与文学的互动关联提供了鲜活的历史样本。
客观地说,持续推动“选官-文学”二元视角的研究离不开制度文献的深入挖掘和阐释。南朝是制度文献产出的昌盛期,正史礼仪志、百官志取材广泛,考辨精深,撰作素材不只来自典章和史传,经注、诗赋与诸子都在搜检范围之内。(黄桢《汉唐间的制度文献与制度文化》,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版,第206页)这些无疑可以丰富“选官-文学”混合体研究的文献来源,拓展相关命题的破题路径。在“近世取人,多由文史”(《梁书》卷十四《任昉传论》,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58页)的时代风气下,南北朝中央机构的官修史体制逐渐将政务运作、文书与历史编纂的关联性变得制度化、惯常化,中央机构内形成一整套由制度保障的资料搜集、整理、编纂机制及相关职官设置。(聂溦萌《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版,第3页。)这不仅决定了正史文学的走向,也赋予了文人以史馆为纽带、以史职为中转官的群体化创作特征。另外,“选官-文学”二元视角始终应凸显制度史考辨这一前提。诸如“梁初无中正”“南朝选举专归吏部”、勋位与蕴位的关系、班品对应关系、崔浩之死等疑难却经典的论题,仍需正面探讨、深入剖析其中与文坛交织的信息;除了南北朝中央文官的选授制度之外,地方选任官员与地方文学生成的问题需要系统阐发;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学关联虽有独特性差别,但南北两部分的议题设置、叙写比例以及横向比较也有待强化。
总之,南北朝文人、文学在选官程序、机构运作、制度约束、官方规范等条件下结出了累累硕果,不止促进了中古官制文学理论的初步成型,也为完善我国古典文学综合阐释体系奠定了基础。在制度史、阅读史与文学史相互激荡的浩瀚航程中,《南北朝选官制度与文运兴变》一书如同一叶竹筏,或许可以为读者最终舍筏登岸提供一种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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