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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破产法修改进入关键时刻,条文内容将出现很多新变化
破产法修改进入关键时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推出新作《破产法二十讲》,以此总结破产法立法、理论和实践工作近40年来的行与思。
6月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法律出版社主办,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破产法二十讲》新书发布会暨破产法前沿问题论坛在京举办。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教授等专家学者与李曙光教授一起为新书发布揭幕。
本书作者李曙光是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是自1986年以来我国历次破产法制定与修改的亲历者,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
李曙光表示,目前破产法修改已经进入关键时刻,修订草案一审稿今年肯定要出来,而且应该是大面积的修改,“希望利用这本新书的出版,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破产法、学习破产法、研究破产法、推动破产法、传播破产法”。
《破产法二十讲》是李曙光教授从事破产法立法、理论和实践工作近40年来经验和思想的全面系统总结。作为破产法的权威专家,李曙光教授梳理了从古罗马时期到现今数智时代的破产法脉络,从市场经济的底层逻辑视角出发,对破产法的基本性问题、关键性问题、疑难性问题做了权威阐释,更重要的是用大量篇幅对破产法实施与修改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
具体而言,该书包含四大方面的主题:第一,阐述市场经济的底层逻辑。第二,揭示破产法的本质精神。第三,较为全面介绍了破产法的基本理论和一些重大问题。第四,探讨新时代破产法面临的重大挑战和改革发展的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变化,该法部分内容已无法适应我国推动供给侧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的新形势,修法的迫切性愈显。
2024年5月8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23件拟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中,再次出现企业破产法的名字。这是企业破产法自2021年以来第3次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拟初次审议名单。此前在2021年和2022年,企业破产法虽然进入名单,但最后都没能提交修订草案进行审议,2023年也只是被纳入预备审议项目。
“目前《企业破产法》正在全国人大立法机构紧锣密鼓地修改之中,新的破产法即将产生。”李曙光在序言中表示,与2006 年的法律版本相比,这次破产法的改革可谓重大,预计条文内容将出现很多新的变化,其中部分改革内容本书多有讨论,“但学术著作要完全跟进立法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破产法立法与实践发展似市场周期、企业产品,总在不断变化,而破产案例也似春笋出土,层出不穷。不过,无论法律外壳怎么变化,破产法的基本价值和法义精神不会有变”。
“破产法实质上是规制声誉与信用经济的法律,是界定与规范个人声誉信用、商业声誉信用和社会声誉信用的基础性制度。”李曙光认为,声誉与信用是破产制度维系的核心价值。破产法致力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挽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并维护良善债务人适当的人格尊严与声誉。
他还直言,在数智革命影响下,市场、市场主体、财产权、股东、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管理人这些概念正在被重新定义,或处在大转型风口。声誉和信用机制将接受算力算法与大模型的挑战,破产现象将会易容变脸出现,“破产法正在探索一场巨大的制度革命”。
“写一本我心目中的破产法讲义,是我20多年前就有的想法。”李曙光在后记中坦言,《破产法二十讲》从设计、构思、编排、整理、写作以及最后的定稿,横跨数年、历经数稿,直到最后成型,整个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他希望,借由这本书能让读者对破产法的主要理论、制度框架和相关重点问题有更多地了解,并引发对破产法背后问题的深层思考。“也希望能够对营商环境的改善、对全面完善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有所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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