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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人发生口角称“有所长电话”,成都警方:不相识无私交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2024-06-30 08: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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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深夜,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微信公号就女子与人发生口角称“有所长电话”一事发布通报。

通报称,6月28日9时30分,该局接报警称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该局调查:28日9时11分,唐某某(男,23岁)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在龙泉驿区洛带镇府兴街向后倒车时,与后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刘某某(女,54岁)发生碰撞,致刘某某受伤。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开展事故认定和调查处理。事故现场附近店铺工作人员冷某某(女,36岁)围观时发现与货车司机相识,遂上前帮忙理论,随后与刘某某发生口角,并说出“我有所长电话”等言论。现已查明,其声称的“所长电话”,为2017年5月30日凌晨,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在派出所调解时,留存了相关电话。冷某某与派出所所长不相识,无私交。

    责任编辑:王鑫
    图片编辑:金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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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长是个好所长,可以把电话给人民群众,有事随时联系。这没有毛病。
    我希望每个所长,都能把电话留给群众,有事的时候,能想到,能找到。
    2024-06-30 ∙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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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该女子
      2024-06-30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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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反正你信不信,我不信
        2024-06-30 ∙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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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要过来啊!
          2024-07-02 ∙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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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观
            2024-06-30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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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
              2024-06-30 ∙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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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不算“口出狂言”吧?就说了一句“有所长电话”
                2024-06-30 ∙ 河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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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谣要不要拘留一下
                  2024-06-30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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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子滑丝了
                    2024-06-30 ∙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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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110电话算不算
                      2024-06-30 ∙ 湖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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