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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100%落实个税改革红利满足公众期待
减税是2018年的主题词。企业面临着更复杂经济社会环境,经营压力空前。因此,2018年全年,政府在增值税、个税等税种上持续发力,同时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税负,以提振经济。
今年8月,《个税法》迎来第七次修订,但这次的修订力度空前,带来了众多利好:个税从分类计征转向综合计征;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拓宽了3%等三档低税率适用的所得级距;加进了子女教育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
从实施上看,《个税法》修订前,财政部测算,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以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44%降至15%,纳税人减少1.2亿人。新个税法实施首月,国税总局的数据显示,税改前的纳税人有0.6亿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不过,也因为年度奖金、劳务报酬、稿费收入并入综合所得,一些纳税人担忧会提高他们的税负,一些学者还担忧非居民纳税人的认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损害了中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
但是,从近期出台的多项实施细则来看,新增了许多减税内容,例如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赡养老人、部分城市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上调,年度奖金的个税优惠政策保留三年,延续境内非居民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等。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纳税人的顾虑,是切切实实的减税举措,值得赞赏。
之前也有人担心过:税改红利会不会从法律到税务部门的规章,再到红头文件的执行过程中“层层衰减”?现在看来,这次《个税法》的配套文件在扎扎实实地落实税改红利。
展望2019年,减税依然会是主题词,最近几个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和财税部门在多个时间、多个场合提出,2019年将会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作为最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税种,又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改革,个税改革的落实是让居民对减税有获得感的关键。
人们对于复杂的税法术语——免征额、起征点、应税所得,也未必能一一弄明白,但是每个人都能真真切切地体会税法变化的冷暖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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