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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帽子交易”等手段引诱投资者,操纵证券市场经济犯罪案件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吴某立案侦查。案侦发现,以吴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实施“抢帽子交易”❶,搭建多个盘后票❷网站发布荐股信息,通过提早建仓,再利用国内大量投资顾问公司、“黑嘴”❸团伙对盘后票进行宣传,引诱部分不明真相投资者追高买入,在股价拉高后趁机反向交易牟取暴利。2019年3月,吴某等犯罪团伙成员悉数被抓捕归案。2021年8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吴某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其他7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❶“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❷盘后票,即“抢帽子”团伙在股市收盘后才推给股民的股票。
❸ “股市黑嘴”是资本市场的俗称,指的是通过评价、预测个股价格等方式来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个股正常价格来牟取非法利益的不具备证券咨询资质的机构或个人。
二、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本案中,犯罪团伙通常在每天中午11时30分和下午3时收盘后推荐股票,声称此股必涨,令股民深信不疑。利用推荐盘后票的手段来实施“抢帽子”信息操纵是一种新型操纵犯罪,不同于普通证券犯罪,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办理此类案件,必须掌握其以下特点:
01、犯罪手法具有较强专业性
在此类操纵案件中,犯罪团伙往往会成立公司长期运行,自主开发或购买交易软件,批量控制远程计算机进行证券交易,大量使用VPN代理服务、境外VPS云电脑、物联网卡、小众通联工具,且发布盘后票的网站大多使用境外服务器,在极短的时间内即可消除发布的信息,以躲避公安部门侦查取证。犯罪分子的犯罪过程思维缜密、狡猾多变、手法专业,投资者极容易掉入其精心设置的陷阱。
02、团伙组织架构分工明确
此类案件往往由专业团伙来策划实施,团伙成员各司其职,提供操盘账户、股票选择、技术支撑、推广盘后票等多个环节分别由专人负责。随着近年来互联网自媒体的蓬勃发展,操纵团伙为成功“出货”,会找到股市“黑嘴”团伙给予其一定好处,利用其影响力在某一特定时段频繁宣传目标股票,吸引投资者买入。
03、破坏证券市场秩序
此类案件中,操纵团伙掌握大量资金和具备信息优势,一人分饰多角,配合自身进行操纵,严重影响所操控股票的价量关系,破坏正常的证券交易秩序,往往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
三、案件点评
针对此类犯罪,打防控各类措施应齐头并进。一方面要加强防范宣传。提醒投资者要警惕那些通过短视频、主流媒体等渠道推荐个股、预测点位、预估涨停板等并宣传具有极高投资回报率的情况,学会独立思考,选择合法投资咨询机构。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加强与证监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在打击过程中挖掘股市黑嘴行业生态,揭示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净化证券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贡献经侦力量。
来源:公安部经侦局
责编:张适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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