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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一粒卖百元,上海一医院护士贩卖管制精神药品“思诺思”获刑
禁不住朋友高价收购“思诺思”的诱惑,在二甲医院工作的护士张某明知思诺思是管制类精神药物,却在朋友的指使下,和男友做起了售卖药物的生意。
6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区检察院”)获悉,近期,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林某、张某、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至五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600元买来,2200元卖出
2023年10月,林某之前在酒吧认识的朋友小玲找到他,向他询问:“你有没有听说一种叫‘思诺思’的药物?听说,如果一边打笑气一边吃药会很爽。你能不能帮我搞到手,我愿意高价购买。”
林某想到自己有个在二甲医院工作的护士朋友张某,便尝试着去问问。张某表示,自己平时饱受失眠困扰,曾找医生为自己配了药物“思诺思”,如今自己正好有吃剩下的药物,大约6粒。
“我知道这是和打笑气一样,有High感的。一开始我有点害怕,我也知道它是违禁药物,我还看见因为有人贩卖这个药被警察以贩毒抓了,但我也没有多想。”林某事后回忆,尽管明知贩卖“思诺思”是违法行为,但自己在金钱的诱惑下,还是决定低价买进,再高价倒卖给小玲。他向小玲开出了6粒2200元的价格,另外再加100元闪送费用,小玲爽快同意。
林某特地跟小玲交代,让她事后将聊天记录删掉。“我知道是违法的,被抓住不好,所以要把这些做得保密一些。”之后,林某又找到了张某,询问是否能以100元一粒的价格成交。
一听这些本来在医院三元一粒就能买到的药,居然可以卖到一百元,张某随即答应:“没想到这个东西还能卖这么高的价钱,你放心,我自己可以不吃,也会都提供给你。这个相当于白赚的钱,并答应可以一周给一次,一次给一盒。”
民宿内,边吸食笑气边吃药
两人谈妥后,林某不忘嘱托张某保密。张某因还在上班,便委托男友吴某回家拿,再叫闪送上门送至小玲处。
“居然有人这么傻?碰到这么傻的有钱人‘送钱’为什么不赚?”听女友讲出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吴某的第一反应不是劝其改正,而是觉得这是个赚钱的买卖。他本来还在楼下打麻将,得到消息后立刻上楼帮女友找到药物并妥善打包,又叫闪送上门将其送出。
当天,小玲拿到药物后,就迫不及待地约林某和其他朋友一起“享受”,并询问林某能不能找到卖笑气的上家。在林某的安排下,小玲顺利以1200元的价格订了2箱笑气以及3个钢瓶(吸食工具)。
为了不惹人注意,林某特地找了一家位置偏远的民宿。在民宿房间内,几人开始一起“享用”笑气,并拿出了思诺思准备吃药。没过多久,警方根据举报线索上门,现场抓获正在吸食笑气及精神管制类药物的林某几人。
倒卖管制类精神药品,终落法网
林某到案后,当即坦白自己贩卖管制类精神药品的事实。林某表示,在决定贩卖之前在网上特地查询了相关新闻,“我当时看了一下,卖这东西被抓蛮严重的,我还建议小玲她们少磕这种东西,这个事情就不要跟别人说。”
而护士张某及其男友吴某明知“思诺思”是精神管制类药物,不能随便卖给别人,但是为了赚钱,仍卖给他人,甚至答应林某后期可一周供一次货。
经查,2023年10月,被告人林某在明知吸毒人员将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用作毒品吸食,以牟利为目的,约定出售6粒“思诺思”并收取毒资人民币2300元,后林某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从被告人张某处购得6粒“思诺思”。被告人张某、吴某在明知其将“思诺思”贩卖给吸毒人员用于毒品吸食的情况下,将打包好的6粒药物闪送至吸毒人员处。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张某、吴某明知是毒品仍贩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三名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均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上述刑罚。
“思诺思”即“酒石酸唑吡坦片”,属于我国管制类精神药物,系催眠镇静药,其独特的药理作用和生理作用使之具有易成瘾、易产生药物依赖的“毒性”。
检察官提醒,“思诺思”属《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修订)》有明确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在出于非医疗目的的情况下,若该药被购买者长期服用或者滥用,则会使人形成瘾癖,并可能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以营利为目的,骗配、贩卖管制类精神药物,构成贩卖毒品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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