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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副市长刘志明被免职,曾历任泰兴市长、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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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泰州发布”消息,6月25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人员任免名单,免去刘志明的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4月26日,“清廉江苏”发布消息,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志明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刘志明,男,汉族,1972年8月生,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曾任靖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靖江市新桥镇党委书记,海陵区委常委、海陵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京泰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泰州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泰兴市委副书记、市长,泰兴市委书记等职。2021年6月,刘志明任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2022年2月获任泰州市副市长。
来源:微信公众号“扬子晚报”综合泰州发布、清廉江苏
原标题:《江苏一副市长被免职!》
责任编辑:张沛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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