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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这场新闻发布会告诉你
6月18日上午
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
黄岩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
高质量就业创业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度重视,指出要加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为统筹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
高质量就业创业工作
进一步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黄岩区根据工作实际
出台了《台州市黄岩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
高质量就业创业实施意见》
并于2024年5月10日正式印发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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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实施意见》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有4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涉及部门多。《实施意见》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就业创业方面会签部门最多的文件,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人社等25个部门。
二是适用人员广。兼顾退役军人初次创业者和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兼顾当前纾困解难和长远发展,涉及服务对象人数较多。
三是内容覆盖全。既涉及创业培训、创业环境优化、创业激励、宣传引导等创业扶持服务工作全链条,也涵盖项目、资金、税收、土地、社保等退役军人市场主体运营全要素。
四是政策有创新。《实施意见》在资金保障、补贴优惠、场地租用、优待激励等方面干货满满,让退役军人创业有资金、有场地、有项目、有奖励。同时,《实施意见》对退役军人市场主体范围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部门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PART 02
《实施意见》适用对象
《实施意见》主要适用于具有我区户籍的三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PART 03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夯实基础,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 ”、“拓展渠道,促进退役军人积极就业 ”、“多维联动,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构建机制,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保障 ”共4部分18条。
第一部分主要是通过引导参加学历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适应性创业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相关技能,为退役军人“夯实基础”,使其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第二部分明确了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重点方向,包括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鼓励企事业单位招用、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学校任职任教,为退役军人“指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能吃苦、能创新、能领航的突出特质,在适合岗位、领域就业创业。
第三部分对涉及人、钱、地等多方面的相关政策作了梳理和延伸,通过在财税、金融、生产要素等方面给予支持,为退役军人“助力”,解决退役军人在乡创业就业的困难。
第四部分是做好公共服务、提供配套支持、强化宣传表彰,给退役军人“服务激励”,让退役军人在创业就业时眼里有路、心里有底、身上有劲。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再创辉煌。
热点问题解答
问题1:《意见》第二部分是“拓展渠道,促进退役军人积极就业 ”,具体举措有哪些?
《意见》第二部分“拓展渠道,促进退役军人积极就业 ”,具体举措有:
一是支持返乡入乡。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参与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加工流通业、乡村服务业、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乡村重点产业。鼓励退役军人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智慧农业、视频农业、直播直销等新型数字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产品营销模式,扩大销售市场,并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鼓励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积极参选村(社区)“两委”班子,充实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带动村民致富共富。
二是鼓励企业招用。对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
三是鼓励机关招聘。根据当年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我区每年至少安排2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用于从本区入伍后退役的本省籍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聘)。拓宽公安机关特警和辅警职位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渠道,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大学毕业退役军人。新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除人武学院毕业生以外,其余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是实施兜底扶持。对“4050”大龄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低保家庭退役军人等对象,开展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并按规定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企业可以享受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问题2: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有哪些专项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浙江省范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问题3:退役军人在创业过程中有哪些创业扶持政策?
退役军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初次创业且经营实体登记注册3年以内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承保。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 LPR+50BP,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首次创业3年内,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每参保满1年,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首次创业3年内,带动其他人员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每带动1人给予2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原标题:《事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这场新闻发布会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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