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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惠州市风光 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
6月17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惠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惠州市住建局印发《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按照公告,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征集范围包括惠州市域内7个县(区)中心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
公告显示,收购房源需满足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等配套设施完善且满足一定车位配比,其中将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此外,参与收购房源征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等材料。
今年5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表示,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预计将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总监杨永俊指出,惠州是广东省内出台相关政策较早的城市之一。2021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惠州新房去化速度放缓,库存量持续上升。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截至2024年5月底,惠州新房库存量近1309万平方米,去化周期超30个月,库存压力较大。此外,除了待售新房、在建工程和空置房屋等库存外,还要面对居民二手房挂牌量攀升、置换不畅对新房市场的影响。此次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出台,有利于缓解房企经营压力、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房地产市场的企稳恢复。另外,收购现有新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可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成本,更好地满足新市民、新青年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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