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鹤壁首例!MCN机构未标明“广告”被罚

2024-06-17 09: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近日,我市一家MCN机构(把流量和广告营销融合起来的运营服务商,网红达人培育管理的多频道网络机构)因发布带购物链接的探店营销视频却未标明“广告”字样被市市场监管局处罚。这是2023年5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我市查处的首例MCN机构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互联网广告案。

市市场监管局淇滨分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惠团购”“××子”“××闪”“××探鹤壁”等多个账号在抖音平台发布了多条带购物链接的营销短视频,向消费者推销商家美食、洗浴温泉酒店,视频中均附有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购物链接,消费者点击购物链接可以直接跳转到相关商品或服务购买页面。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这类视频属于“互联网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但上述视频中并未标注。

鉴于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告发布者”立案调查。调查发现以上账号均由河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MCN机构)运营,该机构以体验测评的形式,制作推销合作商家商品或服务的探店视频,在自己运营的抖音账号上发布。因担心挂上“广告”字样后会影响视频的宣传效果和流量,便没有依法标注。市市场监管局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责令其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探店类营销短视频已成为消费者的消费参考。一些机构和网红达人名义上打着真实测评、体验等幌子,实际上却是在为商家做营销广告宣传,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前,市市场监管局曾多次组织普法宣传,对营销短视频合规发布进行引导。今年4月份,对我市某达人发布不具有可识别性的营销短视频广告案进行了首例处罚。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持续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广告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