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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笔记》的错译,以及拉金对爵士乐的痴迷与敌意
菲利普·拉金(Philip Arthur Larkin)是英国的大诗人,因为在图书馆工作,有时也会被文学爱好者拿来类比博尔赫斯。拉金的图书馆生涯非常漫长,超过四十年,比之更为悠久的是他的爵士乐迷身份,始于少年。1965年5月20日第9版的《卫报》刊登了拉金的一篇访谈,诗人的态度振聋发聩:“没有诗歌我可以活上一周,但是没有爵士乐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乐迷拉金出过两本品鉴爵士乐的书:《关于爵士乐的一切:1961-1968唱片日记》(All What Jazz:A Record Diary 1961-68)和《爵士笔记》(Jazz Writings)。他为前者写过这样的宣传词:“我十二三岁时成了爵士乐迷,着迷地听那时所有的舞会乐队,想学打鼓,并开始收集唱片。尽管远没能成为专家,但我一直就是一个乐迷。”还在书的第二版里加上一条脚注:“我所知道的一天劳累之后的最好治疗,就是手中一杯金汤力,花一个小时听一张新爵士唱片。”某种程度上,这本书更接近于村上春树的《爵士群英谱》,可惜国内没有译介。
《关于爵士乐的一切:1961-1968唱片日记》倒是侧重于爵士乐文献爬梳的《爵士笔记》出过两个版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7月;河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2月。豆瓣的相关页面误植了《爵士笔记》的译者信息,我以为新版还是张学治、周晓东、孙小玲的翻译合作社,迟迟不敢入手。九年前,他们与责编联手闹下笑话,诗人廖伟棠激愤地在豆瓣留言:“从封面到内页,全是拉金(美国诗人),简直离谱!”新版解决了拉金的国籍疑云,挂名的译者也只剩下周晓东先生,只是翻译问题在好些段落仍旧乌云难散。阅读的体验忽好忽坏,倒像是英伦的天气,一方面要怨翻译,一方面源于作者对现代爵士乐的敌意。
旧版《爵士笔记》拉金的国籍疑云新版《爵士笔记》由周晓东先生独立翻译完成豆瓣网页上,译者信息出错作为资深的爵士乐迷,拉金实在有够古怪。他拒绝现场演出,锁在家里听唱片,合着节奏跺脚,打响指。在他看来,能幸存下来的爵士乐——实事求是地讲——只是一些唱片。所以阿兰·普兰特才在序言下此论断:“他是个极端的爵士怪物(He is the ultimate jazz freak)。”这个评价被译者翻成“他是个彻底的爵士乐迷”(序言第四页)。结合上下文,我不知道拉金为何“彻底”,按此逻辑,周杰伦的粉丝为了成为彻底的周杰伦乐迷,应该群起杯葛偶像的演唱会。
不看演出就能成为“彻底的”爵士乐迷?然后是序的第二页,译者无法把握作为曲风的“疯克”(funky),硬译为“素朴的”。“素朴的音乐”与“funky music”之间的鸿沟是无法用经验来填补的,译者自觉别扭,加上译注:“‘Funky’一词在英语中,除了‘素朴的’之外,另有‘讨厌的’或者‘恶臭的’等多重意思。”他没说错,只是对音乐缺乏了解。
“素朴的”音乐应为“疯克”音乐类似的还有“‘beat’ music”,并非“‘垮掉派’音乐”(P193),而是一种摇滚曲风,形成于1960年代初的英国,刚出道的披头士乐队就是典型的beat music,也称British beat或Merseybeat。在港台地区,beat music通常直译“节拍音乐”,大陆乐迷更雅训,意译“默西之声”。
“beat music”并非“垮掉派”音乐拉金爱提beat music,有时缩写为beat,1960年代初正是他在《每日电讯报》开启爵士评论家模式的时候,当年的英伦三岛,beat music是流行音乐。到了1966年,爵士乐式微,拉金在岁末的年度唱片评选中感慨道:“正如我几年前解释过的,爵士乐已不可挽回地分裂为黑人艺术音乐与流行音乐。”(Since jazz,as I explained some years ago,has now split irrevocably into Negro Art-Music and Beat,P226)译者此处神奇地抓准了“节拍”,然后又松手,“造成的后果就是,如今的最佳唱片要么是由败北的老一代灌制,要么是再版。”(it follows that the best records today are either by failing veterans or reissues.)败北的老一代(failing veterans)实在生硬,不妨改为“过气的老炮”。
译准了“流行音乐”,但“败北的老一代”实在生硬最让我惊讶的是“album”。这个单词在音乐圈译为专辑,绝对常识,居然能被译者翻为“画册”。
P186的注3:参见《“小鸟”素描》(Portrait of the Bird),Columbia 33SX 1555(UK LP)。拉金在1963年11月13日的《每日电讯报》上非常热情地评论了这本画册。(To be found on Portrait of the Bird,Columbia 33SX 1555 (UK LP).Larkin reviewed the album-very warmly-in the Daily Telegraph,13 November 1963)
奇怪的“画册”P188注1:……特别是为Impulse!而创作的两本画册《走出冷爵士》和《进入热爵士》……(……notably two albums for Impulse!,Out of the Cool and Into the Hot……)
奇怪的“画册”神奇的是,反复出现的“album”并没在画册之路上一黑到底,P188的注2:“拉金从来没有为《电讯报》或其他报刊评论过这套唱片。”(Larkin never reviewed the album for the Telegraph or anyone else.)
“album”译对了联系上下文猜对的?其实译错的地方,拉金的上下文也是通篇在谈唱片,点评乐手或音乐家,乃至出现了“Impulse!”这样的爵士乐厂牌。让人费解。
同样常识的还有“track”。涉及录音,“Four track recorder”指“四轨录音机”;涉及唱片,“10 tracks”通俗而言就是十首歌(曲子)。但是这个也给译者带来了困扰。
P222-223:“对好古者而言,《爵士乐漫游第一部:新奥尔良之声》无异于一个包括从正统新奥尔良爵士乐队到班克·约翰逊的新月城演奏者的百宝箱,它的48声轨多为1930年以前的,充满了经典的噪音。”(For antiquarians,'Jazz Odyssey Volume One:The Sound of New Orleans' (CBS BPG 62232-4) offers a treasure-chest of Crescent City performers from the ODJB to Bunk Johnson,48 tracks mostly pre-1930,a cellarful of vintage noise.)
我在discogs上查了拉金提的这套唱片,三黑胶的精选辑,每面(Side)八首曲子,六面共计四十八首,这才是“48 tracks”的正解。“充满了经典的噪音”纯属胡扯。拉金说“四十八首多为1930年之前灌录的”(48 tracks mostly pre-1930),大家试想那个年代的录音技术,所谓的vintage noise是指噼里剥落的底噪。
在discogs网站能查到《爵士乐漫游第一部:新奥尔良之声》的详细信息,共48首曲子但是ODJB译对了,说明译者也有查资料,只是不那么勤快,或者说对自己的译笔很自信。但是他也有怯战的时候。P226:“《佩·维·拉塞尔——传奇》,它源自1940年代早期的科蒙得唱片……”('Pee Wee Russell—A Legend' (mono Fontana TL5271),10 Commodore tracks from the early 'forties……)“10 tracks”的信息删了。细究拉金的原文,这张再版的精选辑有十首曲子,都选自爵士厂牌Commodore,都是1940年代早期发表的。
翻译问题如果深究还有不少——譬如“tenor”在爵士乐里通常特指“tenor sax”(次中音萨克斯),而不是“男高音”(P224倒数第二行)——不如打住。
tenor指“次中音萨克斯”我倒是对被中文版删掉的两篇文章更感兴趣。
我对照的原著不是什么新近的修订版,而是2004年出版的,在正文带编号的67篇文章之后还有附录(Addenda),加了两篇文章。这两篇很精彩。标号69的文章是拉金为路易·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写的讣告。标号68的是拉金1965年应周刊“Melody Maker”之邀,为爵士榜单填的内容。
附录名下的68、69号文章,被中文版删掉的两篇拉金的提名名单年度最佳小号,拉金提名路易·阿姆斯特朗、佛瑞迪·赫巴德(Freddie Hubbard)以及克拉克·泰瑞(Clark Terry)。选阿姆斯特朗再正常不过,那是他最喜欢的爵士巨星,曾在信里这样写道:“路易·阿姆斯特朗是我们这个世纪极其重要的一个文化人物……在我看来他比毕加索还重要……(是)把黑人价值观输入白人文明的特洛伊木马。”(《爵士笔记》,导言X注2)。每个选项,拉金都有三个名额,但是他漠视超级巨星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这也正常。因为他讨厌现代爵士乐,尤其讨厌比波普(Bebop)。读一下这段文字就能明白拉金的偏见有多深:“对于今天那些五花八门的爵士乐,我们只能把它们视为一种任性的变化结果,而根本不是发展。”(P190)
爵士乐向着更自由更多元的“发展”被拉金一笔勾销,甚至还有被驱逐出境的风险。1967年2月,拉金在专栏写下他对爵士乐的全新定义:“我识别出爵士乐,是因为它让我情不自禁用脚打拍子,嘟囔着表示赞许,甚至站起来在房间里雀跃,如果做不到这个……就不是爵士乐。”(P190)
某种程度上,拉金喜欢的是爵士乐的舞曲一面,或者说1940年代之前的老派爵士乐。但是他仍要摆出客观、公正的样子,于是,他的提名榜单没有迈尔斯·戴维斯,可以出现佛瑞迪·赫巴德,有点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意味。这种原则贯穿于他的选择。譬如中音(Alto)、次中音(Tenor)、上低音(Baritone),所有涉及萨克斯的选项都不见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令人发指的无视,但是可以包容德克斯特·戈登(Dexter Gordon)。但是,一个更意外的但是,年度音乐人他给了塞隆尼斯·孟克(Thelonious Monk),没有次选。
阅读《爵士笔记》的过程充满了各种“但是”,那个保守、偏激的拉金有时也会摘掉鼻梁上的墨镜,更多的时候,他向我们展示他诗人的文学素养,那些豆腐干文章浸满了睿智以及仇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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