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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建议:及早出台二孩家庭生育相关补贴减税免费制度
浙江省政协近日公布的《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调研报告》指出,“全面二孩”政策平稳实施,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的同时,浙江省生育形势不容乐观,生育水平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建议完善“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公共服务,“及早出台二孩家庭生育相关补贴、减税免费制度。”
《浙江日报》12月25日一篇报道《破解“不想生”“不敢生”困局——“全面二孩”时代呼唤公共服务升级》指出,随着原有沉积的符合政策目标人群生育势能的快速释放,生育水平下行压力较大,“不想生”“不敢生”成了现在不少浙江育龄夫妻的态度。
“今年上半年全省出生人口报表分析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户籍人口出生45万人左右,与去年同比减少7万至8万人,其中二孩出生减幅达22%左右;今年1月至9月,我省出生人口数已经回落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的水平。有关部门预测,今后几年乃至更长时期,我省出生人口将会持续下降。”报道指出,“近年来,社会生育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浙江尤为明显。2017年全省5%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育龄妇女中打算生育二孩的比重仅为23.1%,同时我省女性结婚年龄、初育年龄在不断推迟。而生育二孩,给女性带来更大的职场危机感和压力。”
报道提到,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履职任务,浙江省政协今年3月以来组织调研组深入全省各地开展“‘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浙江省生育形势不容乐观,基层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0岁至3岁托幼照料服务资源严重短缺;妇幼健康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优质普惠幼儿学前教育资源不足;落实妇女生育待遇、就业保障等存在差距。
报道同时提到,“记者从省政协民生协商论坛得到消息,我省有关部门正积极谋划破解‘不想生’‘不敢生’的困局,包括修订完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放宽再生育审批条件、提高生育保障待遇,以及建立托幼照料服务体系等,从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政策上给予二孩家庭以更多的优惠和倾斜。省卫健委还将瞄准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供给弱项,重点加强儿科队伍建设,增加儿科服务供给,努力满足群众需求。”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今年12月14日,浙江省政协举办了第七次民生协商论坛,主题是“完善‘全面二孩’后的公共服务供给”。
而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提供的该次民生协商论坛专题链接(外网,来自浙江在线)中,就公布了省政协课题调研组成文于2018年10月29日的《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称,浙江省政协把开展“‘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专题调研,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履职任务,“葛慧君主席亲自点题指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郑继伟副主席牵头,文卫体委具体负责,民盟、致公党、总工会、妇联、医药卫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6个界别活动组的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参与,组建了总调研组和7个分专题调研组,分别赴全省各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市县工作介绍,在深入调研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梳理了10个方面的问卷答题,通过省政协履职综合平台向委员征求意见,形成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全面二孩’政策平稳实施,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的同时,我省生育形势不容乐观,生育水平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据今年上半年全省出生人口报表分析,全年户籍人口预计出生45万人左右,与去年同比预计减少7至8万人,其中二孩出生减幅预计达22%左右。有关部门预测,今后几年乃至更长时期,我省出生人口将会持续下降。一是育龄妇女逐年减少,生育潜能回落。我省从2012年起年均减少育龄妇女近20万人,其中20至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减少最为明显,占整个育龄妇女数的比重由‘十二五’期末的31.32%降至目前的24%,预计‘十三五’期末将降至21%左右。二是群众婚育观念发生变化,不愿生育二孩的家庭较多。2017年全省5%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育龄妇女中打算生育第二孩的比重仅为23.1%,同时我省女性结婚年龄、初育年龄在不断推迟。三是养育矛盾突出,生育成本和生活压力大。不少家庭面临赡养老人和抚育孩子的双重经济与生活等压力,妇幼保健、托幼、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也是困扰家庭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
由此,《报告》在“完善我省‘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公共服务供给建议”部分指出,“调研组认为,解决我省‘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要精准统筹谋划、精准着力施策、精准监管落实。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和生育形势的研判与把握,把二孩生育纳入全省大健康战略部署,构建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体系,调动群众的生育热情、释放生育潜力;进一步增强相关公共服务供给政策倾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政府层面给予二孩家庭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提升育龄妇女生育意愿,鼓励支持更多的家庭生育二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保障的质效和水平,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托管教育、育婴市场发展、妇幼就医和妇女就业等方面加强政府服务和监管,解除二孩家庭后顾之忧。”
建议共分为四大部分,其中“落实妇女生育假期、就业、补贴等待遇”部分指出,建议健全生育保险和减负政策,及早出台二孩家庭生育相关补贴、减税免费制度:“一要全面落实缴纳生育保险覆盖二孩家庭。探索推行通过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三方缴纳的做法,努力扩展生育保险缴纳面,确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年限的女性,在其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暂时中断时,能及时得到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重返工作岗位。对于配偶缴纳社保的家庭全职女性,有条件的可尝试享受同等的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活津贴等生育福利待遇。二要及早出台二孩家庭生育相关补贴、减税免费制度。在二孩孕妇产检、生产时减免部分检查费用;在二孩家庭购房、购车时降低首付标准和贷款利率;对雇佣女性较多的用人单位给予税收减免、补贴等优惠措施。适时出台二孩生育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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